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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家族》读书心得

时间: 小龙 读书心得

热爱读书是我们应该要有的态度,读书能提高我们的文化水平和文化素养,以至于我们不会成为一个粗鲁、没有文化素养的人。让我们一起多读书,爱读书,会读书,读好书吧!让我们共同努力,向着智慧之门进发。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红高粱家族》读书心得”,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红高粱家族》读书心得(篇1)

我没看过电影《红高粱》,当然这之前也没看过原着。直到这次读书苑提到,于是上网找来阅读。感觉莫言一方面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一方面熟练地卖弄着小说的技巧,倒叙插叙,让整个时间线索混乱,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也给了我不少的考验。

《红高粱》是一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并非像以前的抗战题材的小说,塑造的是完美的爱国抗日英雄,书中塑造的一些抗日英雄却是正义与邪恶共存的复杂体,他们是一群独特的,有着鲜活的生命与人性,那应该就是红高粱特有的吧!

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抽丝剥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

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那应该是东北乡才有的气息。粗狂、野性又火辣辣的充斥着热情。

让我很难懂得,对这样的高粱地是什么样的感觉,一开始的死尸、血腥、恶臭、污泥、吞噬尸体的野狼和蠕动于其间的虫子,混杂在高粱地里,混杂在黑土地里,就有种说不出的厌恶。以至于在读到刘罗汉被拨皮的那段,除了心里的一种被割伤的悲痛之外,更多的是一股翻江倒海般的恶心,于是不敢往下想。

小说中个性的女性人物很多,但是在那高密的红高粱地里,“我奶奶”像一团烈火熊熊燃烧,释放她生命的色彩。甚至她的死也与众不同是为余占鳌的队伍送饭时被敌人打死。痛痛快快地生,轰轰烈烈地死,使“奶奶”成为小说中的一大亮点。

莫名其妙冒出的想法有很多,却不知道哪里来的,大概是对战争触目惊心的描写,或者我根本没有读懂。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但书中那些英雄豪杰加流氓的气魄,却正是借助了那股子初生牛犊之蛮劲,让我深深地记住它是一个发生在东北高粱地里的抗日故事。

《红高粱家族》读书心得(篇2)

第一次读莫言的小说,这本书穿插叙事,将一个不拘泥于所谓的道德标准,不认自己贪婪的父母,不愿见到自己那个患麻风病的“丈夫”,勇敢追寻自己所爱的,甚至带些匪气的戴凤莲描绘得惟妙惟肖,特点鲜明。此外,莫言对环境的描写也非常厉害,完整展现了高粱地的样子,非常值得一看。

书中的几个人,也都是各有特点,印象最深的就是罗汉大爷,一个似乎一直迷迷糊糊的人,东家被杀了,报案后还是给给女主人继续工作,虽然有着很多疑点,但还是没去深究,完全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但在日军强征骡子修路之后还是展现了一点血性。

当然,这部书还是留了很多的空白,特别想知道之后发生的事情,但也许这并不是最重要的吧。

《红高粱家族》读书心得(篇3)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夫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红高粱家族》读书心得(篇4)

莫言得了诺贝尔奖嘛,所以我就很自然地在iPad下载了个莫言全集。

《红高粱》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姜文。里面的余司令的确就是姜文演出来的样子。

说实在的,也很被里面的蓬勃的生命力所感染。

但是呢,看完这个再看莫言的另一部作品,《檀香刑》。里面的一个汉子也是一腔的热血,逼无退路,唯有爆发。会感到极大的落差。

这就是文学作品的有趣之处。

能感觉到红高粱带给姜文的烙印。因为时隔多年之后的《让子弹飞》,他依然是那个粗豪的肌肉汉子。

我们时常谓血性。美好的文学作品把这东西过度赞扬放大。然后总有一些不合时宜的家伙把他毁灭掉。

《红高粱家族》读书心得(篇5)

本人看书很少,也没什么文学素养。

这是看过的莫言的唯一一本书,看过之后觉得是值得推荐的。

首先作者写作角度很独到,全文站在一个自始至终没有出现过的我的角度来写,写我的爸爸,我的奶奶爷爷。

特别喜欢奶奶这个角色,说她风流,但我却认为她从未干过什么出格的事情,她美丽坚强,爱国善良,在我心中真真就是一个好榜样。

看了这本书的一些书评,有人说这本书的叙述平白,可能是我现在看得还太少,觉得红高粱的文字非常精彩。有好一些描述,都极大地调动了我的情绪,比如有一段描写各种食物的,用了动物粪便来做比喻,真真恶心;还有描写战争中受伤的人物,那画面那血腥;还有描写那个的,让我看了很不舒服,这个非常不喜欢。

想到什么写什么,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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