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承包合同书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份详细的林地承包合同书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林地承包合同书范文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林地承包合同书(精选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经济,开发林地资源,经村委会(以下简称为甲方)研究决定群众代表大会通过报请镇政府批准,将村集体所有的造林地承包给农户(以下简称为乙方)造林植树,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承包范围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___的林地亩,承包给乙方进行植树造林,四至为:东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长______米,宽______米。
二、承包期限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年。
三、承包费共计(大写)______元,一次交请。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有使用权和继承权,乙方需转包必须通过甲方允许后转包。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植树造林,存活率保持______%以上,树行两侧各留______米宽不许种地。
3、栽植树木的,品种由甲方决定。
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定期打药、灭虫、剪侧枝,管理好树木。
5、树木到砍伐期要申请,经批准后砍伐,砍伐手续由村委会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6、树林砍伐后乙方自行处理,税款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未能栽植或未达到成活率______%,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赔偿任何损失。
7、乙方中途终止合同,承包的林地及树木无偿交给甲方。甲方如中途终止合同,赔偿乙方的承包费的______倍经济损失。
8、其它未尽事宜出现,甲乙双方商议,达成协议后执行。
9、承包期满时,林地交甲方,树木由乙方处理。
10、如国家法律政策对林地有新的规定时,以国家法律政策为准。
甲方: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盖章)
签证机关:______镇法律服务所(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书(精选篇2)
发包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住所: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住所:________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坐落在________的林地,宗地序号:________宗地编号:________,树种:________,面积共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第二条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元人民币(大写:
1、林地承包价格为元/亩〃年,承包年合计元人民币。
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为元人民币。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为元人民币。
(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承包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币)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赔偿。
(4)发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权获得收益的权利。(5)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作为抵押或担保物。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经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领林权证。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5)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臵荒芜。属生态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转包(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出租、互换(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6)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四荒地”林地经营权的,应提供:
1、发包方《林权证》复印件;
2、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
3、乡(镇)政府批准意见书。
(二)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在________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采伐林木的处理方式约定为________。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臵方式为________。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为________。
(五)合同期满后,如承包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发包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________‰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鉴证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鉴证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林地承包合同书(精选篇3)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全体代表及两委班研究决定,对外公开招标承包,坟坨村袁志成以最高标的中标,经双方协商规定如下合同条款,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年限:_____年。即由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承包金额:承包费用共计_____整,上打租一次性交清。
三、山林四至:
第一片,东至道,西至南刁山界,南至分水梁,北至道。
第二片,东至小道,西至康各庄边界和村责任田,南至_____村责任田,北至道。
四、乙方对承包的山场由经营、使用权,允许乙方依法开发和利用林地资源,乙方对原有的或新植树木进行抚育间代或更新采伐时,必须报林业主管部门取得合法手续,并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五、乙方对承包的林地内的林木由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在承包后依法修建的各种设施,合同期满后,由乙方与北刁村委会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超出原松林覆盖率以外的其它树种,由乙方自行处理。承包期满后,乙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有经营自主权、继承权和转让权,但必须与北刁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
七、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征用,乙方无偿交由所用地段。
八、合同签字后,望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要赔偿另一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九、此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镇合同管理部门_____份,林业局_____份,抚宁县公证处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书(精选篇4)
甲方:
乙方:
为发展林业生产,开发荒山荒地,甲方全体农户一致同意将本组无权属争议公山的林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用于造林开发。为明确权责、便于管理,经双方协议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山承包给乙方用于林业开发的林地四至范围如下:东起______,西至______,南上至______,北下至______,面积约______亩,造林范围详见《造林规划设计地形图》。
二、承包期限
乙方对上述范围内林地使用权的承包年限为_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承包给乙方林地的所有权依法属本组所有,承包期内不会发生任何山林权属争议,并按要求协助乙方办好有关林权流转手续。
2、承包期内,乙方对所承包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有充分处臵权,可以拍卖、出租、转让、继承、抵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
3、承包期满后,乙方归还甲方的林地,甲方应在林地归还后的当年或次年,及时组织人工更新造林,所需费甲方自理。
4、甲方及其农户协助乙方处理好当地关系、做好林木管护及护林防火工作,不得在乙方的新造幼林内放养牲畜,不得毁坏乙方林木,不得水、电、路、办厂用工等事由蓄意向乙方提出不正当要求,索取不合理的费用。
5、甲方及其农户如需在乙方承包林地内修筑公路、开采矿藏、挖石取土、建房造坟的,应事先征得本组同意,自觉按有关规定办好手续,并做到严防山火、不损坏乙方林木,否则造成任何损失,概由当事事主负责全额赔偿。
四、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三年内必须全部完成承包林地的造林开发,且所需的造林及管护投入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新造幼林,前三年必须每年组织专业班子进行一次抚育,并安排专人长期进行管护。
3、乙方新造林应以用材林为主,坚持适地适树、合理密植,新造松树应分两次进行合理抚育间伐,间伐后定株的松树每亩应保留50株,14cm松树,用于采脂。现有回蔸杉树树种按间伐原则留足基数。
4、除间伐材外,进入采伐期后,乙方必须分年集中连片采伐利用林木,公开招标拍卖,所得利润应及时与甲方按比例分成。
5、30年后,乙方应如期无偿归还承包甲方的林地(不含林地上的林木)。
五、受益原则
1、承包范围内,造林前现存回蔸树杂木,由乙方负责办理手续无偿采伐利用。乙方需要保留回蔸杉树成林皆伐时,按甲方三、乙方七比例分成。
2、采脂收入全由乙方用于以间养间、以间养林,甲方不得要求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分成采脂款。
3、乙方在成熟林需要皆伐时的销售收入,扣除应交税费和每亩______元的造林管护成本,所得利润均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比例双方分成受益。
六、违约责任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甲方或乙方违约,除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外,另处违约金______万元。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______年内有效。(______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本合同一式六份,每份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县林业局、______镇人民政府、______村委会、______县司法局公证处各送一份存档备查。
八、双方签字
甲方(签章):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组长(签字):______
签证单位:______
石羊塘镇政府(签章)签证人(签字):______
老虎岩村委会(签章):______签证人(签字):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
林地承包合同书(精选篇5)
甲方(发包方):
村 组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 址:
乙方(承包方):
村 组 户 主:
身份证号:
住 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造林,树木归乙方。
二、林地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林地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林地使用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费 元人民币(大写) 。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经同甲方协商,承包的林地用于林业生产和发展林下经济。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变林地用途(建筑、开矿等)时,应同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益。乙方应落实管护措施,林木采伐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林地所有权,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经营保护好森林、林木;
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技术、信息等服务;
6、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l、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本合同约定的林木所有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林地、林木生产经营,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转,享有在法律规定内及合同约定内的处臵权;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助金;属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态补偿权。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补偿费、安臵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3、有权制止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汇报;
4、依法保护、管理好承包的林地和林木,合理利用林地,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及时造林。不得因发展林地经济而对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水土流失,要依法经营;
5、承包期内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流转的,当事人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进行;承包期内可以继承。
6、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应及时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转租他人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及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林木价值 %的违约金;
(三)乙方没有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应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坏的,应按规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损失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四)在承包的林地上进行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乙方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本合同约定的受让的林地应及时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到期时如乙方林木继续存在,双方应续签合同,具体条款按当时情况重新制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站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书(精选篇6)
为了发展经济,开发林地资源,经四口冲村委会(以下简称为甲方)研究决定,群众代表大会通过,报请镇政府批准,将村集体所有的林地承包给叶延凯(以下简称为乙方),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座落在四口冲老桑场及老茶场的林地共计叁佰亩,承包给乙方,四界为:老桑场林地下至水库边,上至山冈,西至水库溢洪道山更,东至段顺华菜园地山更:老茶场地东至黄泥冈山更,西至皮有思自留山小路,上至石矿横路,下至查细久楼房以上。
二、承包期限
三、承包费共计(大写)捌万捌仟元,一次交清。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甲方必须帮乙方办理林权证,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使用权和继承权。
2、承包期间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申报各种项目,项目资金归乙方所有。
3、如乙方在承包期间与第三发生纠纷,甲方必须积极出面协调。
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5、此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司法公证一份,镇林业站一份。
6、此协议均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十八万元,并赔偿一切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书(精选篇7)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开发荒山,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实现环境保护的经济效益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外商投资造林管理办法》和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决定》及政府有关鼓励和规范种植经济林等相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协商,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了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面积及用途。
甲方将其所有的责任山林地约亩,承包给乙方用于种植桉树、油茶等经济林的经营管理使用。该林地位于村、四界地限是:南至,北,东至,西至(以林地实地造林面积、附图和林业站核定的实际面积为准)。
第二条、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使用年限为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交费时间及办法。
1、乙方在承包期内,应向甲方缴交每年每亩元承包费(其中村委元管理费,林业站技术指导费元);实际承包林地面积亩,总承包金额为元,大写:。
2、乙方缴交承包费时间均为每年的月日前,以现金形交清当 年 月 日至下一 年 月 日止一年的承包费。
3、承包采取逐年缴交的办法。乙方如下依约缴交承包,不得采伐,逾期支付承包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林地范围内的林木和附属设施由甲方无偿收回。
第四条、承包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取得合法的林地所有权,界址清楚。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和乙方的合法承包权利(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该林地的林地所有权证复印件及村民小组会议通过关于同意发包林地使用权决议的委托书备存)。乙方承包林地后,拥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甲方对发包的林地拥有所的权,若出现林地权属争议,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实赔偿。
2、乙方在承包资格期限内,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护基地及周围的生态环境,年度造林计划由乙方自行制定,年度采伐计划由乙方报告当地县级林业局批准后实施。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期间所有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禁地不受他人侵害。应主动有责任做好防止盗砍滥伐林木和防止山火,林地纠纷等工作及案件的调处,有责任协商处理乙方与当地村民出现的纠纷。乙方应允许当地农户在承包经营林地上建坟(首先是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情况下),但林木要按林业部门的估价进行赔偿给乙方。
4、现有通往林地上的公路网络(包括村道、山道)及防火等设施,乙方有权使用;因乙方原因造成林区公路网络、防火及水利设施的损毁,乙方应予修复。
5、乙方在承包存续期限内,有权建设为林业生产、管理配套的设施;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造林基地投资建设的.权益。如果修建林区新的运输道路网、护林设施和其他直接为林业配套的设施而占用或征用基地周围的土地时,甲方应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该项目的建设,并协助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由此增加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支付。
6、乙方应维持基地周围村庄群众原有饮水设施,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原有饮水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进行修复(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等除外)。
7、甲方应为乙方护林防火提供现有设施的技术条件,当山林发生森林火灾时,甲方应及时报警并发动群众全力扑救,救火人员工资,乙方适当补助。
8、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延期,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给乙方承包。如承包面积内有未砍伐的树木,乙方无偿交还给甲方。
9、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和政府征地,由甲乙双方与征地单位共同协商,土地及原有设施补偿按国家标准全部归甲方所有,林木及新增设施补偿归乙方,征地后按实际面积重新核算承包面积,计算承包款。
第五条、其他约定。
1、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的林地内林木的减产或绝产,经双方查证核实并报上级技术主管部门核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当年的林地承包款。
2、本合同自承包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
3、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因国家和政府总体规划、建设的需要)如甲方擅自中止合同,按乙方造林总成本至倍赔偿乙方损失。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需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4、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同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林业站、公证处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