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总结
紧张又充实的社会实践又告一段落了,大家这段时间一定收获不少吧!此时需要写一份实践报告,做好总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总结5篇,欢迎大家来阅读。
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总结(篇1)
妇女的劳动就业权益,是关系妇女民生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湖州市吴兴区妇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将保护妇女劳动权益作为建设“平安吴兴”,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来抓,从健全工作机制和网络建设,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创新维权服务手段着手,主动发挥妇联优势、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努力构建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一、主要做法
1.健全工作机制,畅通权益保护渠道。充分发挥区妇联协调服务的职能,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妇女劳动权益的高度重视,确保权益保护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妇女维权有人听、能解决。一是注重源头参与筑基础。发挥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的组织优势,协调推动区政府颁布《吴兴区妇女发展规划(—)》,分别在妇女与健康、教育、经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等六大领域明确妇女享有的权益、受到的保护及目标。尤其是,将“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和共享资源的权利,实现男女平等就业与同工同酬,切实维护妇女的劳动权益”明确列入规划,将“生育保险按规定覆盖城乡用人单位比例、城镇女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妇女就业人员比例”等数据列为重要指标,实行年度统计、动态监测,确保妇女劳动权益受到源头制度保障。二是完善服务网络强合力。加强部门合作,在区法院协调成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和议庭”。
在司法局、萤火虫律师事务所建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整合工作资源,发动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律师、心理咨询师,各类大专院校中法律专业的大学生等组成一支429人的维权志愿者队伍,发动一批有工作热情、懂法律知识、会做群众工作的基层妇女干部、调解委员组建一支210人的信访协理员队伍,确保妇女劳动权益保护网络健全有力。三是拓展基层阵地显作用。在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建立妇女维权机构,构建了妇联、司法、警务、村(居)委会为一体的维权接访站共240个;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和“妇女之家”,为女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目前已建两新妇女组织411个、“妇女之家”183个。在流动人口较多、妇女劳动权益问题凸显的织里镇,建立“新织里女性平安之家”和“吴美丽工作室”,以全国“三八”红旗手——吴美丽为领军人物,由妇联主席担任工作室副主任,开启了妇联直接参与司法调解、维护女工权益的新实践。
2.强化宣传教育,优化权益保护环境。
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介和自有宣传平台,积极宣传妇女劳动权益法规,确保妇女劳动权益人人知晓、人人保护。
一是抢抓时机集中宣传,增强影响力。将有关妇女劳动权益保护的法规列入“六五”普法内容,同步考虑安排、同步宣传教育,紧紧抓住春节、“三八维权周”、“12.4法制宣传日”、安全生产月、劳动监察周、法规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机,在广场、小区、企业等人口密集区域,通过悬挂横幅标语、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开展《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实施办法》、《女职工禁忌劳动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保护妇女劳动权益的良好风尚。
二是创新载体广泛宣传,强化渗透力。依托企业、社区(村)“妇女之家”、“职工之家”、“家长学校”、 远程教育网络站点等阵地,积极开展法律知识“进企业、进社区(农村)、进家庭”的“三进”活动,组织维权示范岗创建、法规知识竞赛、法制教育讲座、法律知识培训等活动,并将妇女劳动权益保护的内容穿插纳入“文化走亲”、企业文艺表演中,将集中学习教育和日常潜移默化渗透相结合,不断提高妇女群众对妇女劳动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了解、理解及运用水平,增强用工单位执法守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是结合实际重点宣传,提高针对性。针对平等就业权、劳动合同签订、男女同工同酬、女性“四期(经期、孕期、生育和哺乳期)”保护等妇女劳动权益保护中的重要内容和薄弱点,联合法院、工会、司法等部门共同开展更具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妇女对切身权益的保护意识。联合劳动部门强化就业工作监督检查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严肃查处各类不规范用工行为,督促企业依法用工,为女性平等就业创造条件。
3.创新服务方式,延伸权益保护触角。
以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创新服务手段、深化服务举措,在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中维护妇女权益、实现妇女发展。
一是开展扶贫帮困保障基本权益。充分发挥两新妇女组织的作用,调查排摸单位困难女职工的基本情况并建立数据库,通过开展贫困母亲帮扶结对、微心愿认领、大病临时救助等形式,关心女职工的生活状况,解决她们的后顾之忧。如,振兴阿祥集团已连续六年开展了贫困母亲捐助活动;久立集团、美欣达集团、红鹰集团等两新组织专门建立了冠名慈善基金,用于本企业、结对村困难妇女的临时救助。
二是组织教育培训提高竞争水平。立足农村失地妇女、富余女劳动力的就业致富需求和城镇创业妇女的发展需求,加强同人力社保、科协和各类技能培训机构的协调合作,重点办好妇女创业小户素质提升实务培训班、城镇下岗失业妇女职业技能培训班和农村4050失地妇女充分就业培训班。有效利用“南太湖幸福大讲堂”、“青年女农民大讲堂”等平台,扎实开展“订单式”、“定向式”的劳动技能培训,帮助妇女进一步提高就业能力和竞争水平。
三是助推创业就业提升发展能力。以“春风送岗位·妇女得实惠”为主题,组织女性用工专场招聘会,帮助妇女提供就业岗位、畅通就业渠道;联合吴兴农村合作银行推出“巾帼创业创新贷款”,为有创业意向的妇女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深入推进与浙江大学妇女组织项目合作,以人员互派、项目互接等形式,邀请有关专家进行项目指导,帮助妇女实现创业增收;着力推进“以‘培养优秀女经纪人、培育规模加工点、培植加工示范村’的‘三培’模式,大力发展来料加工与,帮助妇女实现家门口就业。
二、当前妇女劳动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1.企业用工制度仍不规范。《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签订作了明确规定,当前,虽然大部分企业都与劳动妇女签订合同,合同签约率较高,但由于合同大都是规范性文本,一些合同内容中没有女职工特殊保护、生育保险、企业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甚至还加入延缓生育等一些不利于女职工权益的条款。
2.部分劳动权益时有侵害。虽然法律法规对妇女劳动权益作了大量规定,但在实际施行中,仍然存在保护不周的情况。如,部分企业无视八小时工作制的规定,时常以计件制计算劳动报酬等理由,要求女职工加班加点或让女职工自愿加班加点;大部分企业没有专门针对女职工“四期”的保护措施。
3.男女平等就业存在挑战。妇女的生理特点和社会分工对她们的实际工作具有一定的限制和影响。用人单位基于经济利益和实际工作考虑,在招聘、培训、提拔、轮岗、加薪等过程中常常优先考虑男性员工,妇女公平享有就业和发展机会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三、对进一步加强妇女劳动权益保护的对策建议
1.针对两个群体,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女职工和用人单位对各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重视,是维护妇女劳动权益的源头保障。要以妇女为主体,通过开展多层面、多方位的宣传活动,不断丰富女职工的法律知识,提高她们对各项劳动权益的认识,引导妇女有序提出合理诉求,自觉维护自身权益。要以企业为重点,通过广泛、集中的宣传教育活动来增强经营者和企业管理人员对妇女劳动权益的了解,自觉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障妇女劳动权益。
2.深化两项举措,进一步助推妇女就业。妇女自身的就业水平和健全的就业服务体系,是改善妇女经济地位、维护妇女劳动权益的重要前提。要切实提高妇女就业能力,建立以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各职业学校为重点,以农广校、农函大和乡镇文化站、科技培训中心为依托,社会民办培训机构和村级合作组织为补充的培训体系,大力发展定向培训、订单培训,不断提高妇女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要不断健全就业服务体系,联合劳动保障等职能部门,详细了解妇女劳动力就业状况、就业需求、就业能力等情况,主动联系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引导本地劳务中介组织共同构筑劳务供需信息平台,以多种形式向妇女发布劳务信息,畅通妇女就业渠道。
3.突出两项重点,进一步强化权益保障。健全有力的维权保护和执法监察机制,是维护妇女劳动权益的根本保障。要强化维权帮扶,发挥两新妇女组织、女职工委员会、妇女之家的作用,通过协调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解答女职工法律咨询、受理女职工投诉举报、帮扶困难女职工生活等举措,代表和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要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劳动执法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按规定与女职工签订合同,落实女职工“四期”保护措施,对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的企业,要依法严处,立即整顿,为妇女劳动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总结(篇2)
根据__文件要求,我们积极组织人员对我县非公有制企业中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状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情况及我县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现状
接到__文件后,领导高度重视,按照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由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小组,会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对全县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重点检查了非公企业女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禁忌劳动的情况。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要求企业限期进行整改,逾期拒不整改的,劳动、卫生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通过清理和检查,我县共有非公有制企业__个,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人数__人,其中女职工人数为__人,非公有制企业中涉及女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企业数为__个,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女职工人数为__人,没有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是工会工作,特别是女职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县各级工会都十分重视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大部分企业都能够认真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有效地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二、存在的问题
1、女职工文化素质较低,缺乏法律维权意识。非公企业外来务工女性大多来自农村,她们只想趁年轻多挣些钱,对国家有关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一点都不了解,不知道自己拥有哪些权利,就业中即使遇到不公正对待甚至身心受到伤害时,无法判断自身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只有忍气吞声,不敢向企业提出合法正当的要求。
2、劳动保护资金投入不足,保护设施不规范。许多企业主利欲熏心,“只管赚钱,不管安全”,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有意降低、减少、甚至取消安全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劳动卫生条件差,职工安全无保障,企业设备陈旧、厂房狭窄、作业环境差,事故隐患多,导致生产一线女工直接遭受粉尘、噪音,甚至有毒气体的危害,有的甚至危及生命。有的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肆意减免国家明文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一些企业既使发放安全卫生防护用品,也存在着以次充好,不按期更换等问题;有的企业还出台了职工自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土政策”,任意剥夺职工应享受的劳动保护权力。
3、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加班加点严重。许多非公企业打着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旗号,随意抬高工作定额,变相强迫工人加班加点,虽然多数企业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发放加班工资,但也存在着严重违法现象,不少企业节假日加班,也未按《劳动法》规定节假日上班发给双倍或三倍工资。有些企业女职工连续加班3、4个月,没有休息日,女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得不到保障,大大超出了女职工承受能力,严重影响了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4、随意剥夺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部分企业不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务工人员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对存在的职业危害既不履行告知义务,又不交待防范措施,致使职工特别是女职工普遍缺乏安全生产观念、自我保护意识、安全操作技术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用工制度不规范。一些非公企业为了逃避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随意处罚、开除职工,削减职工的工资,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使大批职工就业无保障,失业无保险。还有一些企业未签订集体合同,更谈不上有女职工劳动保护内容。一些企业在女职工经期仍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的劳动。
三、加强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建议
1、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制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重视女职工劳动保护氛围。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企业法人和经营者的教育,增强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的法律观念增强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主动性,使企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更加规范化。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女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她们的综合素质,使她们学法、知法、懂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咨询服务、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自我保护能力,使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真正落到实处。
2、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现行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强化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保障。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已经不适应形势的发展要求,要通过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使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得到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3、加大执法监督和检查的工作力度,保证劳动保护相关法规的贯彻实施。虽然我国已颁布了一系列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但在一些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现象,致使有关法律法规不能落到实处,主要是缺乏规范的法律监督。建议各相关部门应建立一项定期联合检查、监督的制度。定期检查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的落实情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限期整改,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从根本上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使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同时,要采取措施,让广大女职工参与到法律的监督执行中去,充分利用现有法律维护职工个人的合法权益。
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总结(篇3)
按照《__县20__年农村劳动力转移目标考核方案》的规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明确一名副镇长专抓此项工作,并充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人员,工作开展较为顺利。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全镇农村劳动力转移4524人,其中集体组织定向输出3251人。
1、领导重视,领导的决心没有变。原创:
认真坚持了“三个不变”、“三个为主”和“三个原则”,领导的工作力度明显增大,重点工作非常突出。上半年平均召开领导会、动员会、推进会、表彰会8—12次。今年新启动,先后召开了5次基层领导会。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制定了考核办法,将任务落到实处,确保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2、内业建设到位,标准化程度提高。
内业建设变化较大,镇服务站已基本达标。已建立了服务站,抽调了专职人员,完善了局级台帐和制度。各村建设也有很大改进,落后村屯已明显改善。五林的大兴村、古城的二村、朱家的太平村、青山的联合村、林口镇东街社区、奎山的共和村等已达到了标准化。
3、基地建设发展较快,安置人数逐步提高。
普遍重视了输出基地建设,主要领导亲自考察和回访,有的村干部和包村干部也主动考察,基地建设数量明显增多,已建输出基地90个,比去年增加了23个,有的还在洽谈中,下半年还要增加。目前基地安置人数超过100人的已达到40多个,比去年明显提高。
4、培训力度加大,输出质量提高。
普遍重视培训工作,采取了输前培训与“阳光工程”培训相结合的办法,既提高了输出人员的品牌和质量,了提高了农民就地转移的综合素质。通过考核认定,全镇输出人员培训达到了4223人。
二、上半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基地建设数量有余,定向输出人数不足。
定向安置人数差距较大。
2、劳动力转移工作制度还未完善
没形成完善的制度和台帐,有的用几张纸应付。
3、外出务工人数不高,还没有完成县下达的任务。
县今年给我镇下达的外出务工任务是4800人,上半年我镇实际完成4524人,只完成了今年任务的90。各村差距比较大,多者不超过百人,少者只有十几人。这与县里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4、个别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数字报表不清不准。
少数工作人员工作不认真,要求不严,统计台帐和报表不清,该汇总的不汇总,该向劳转办报的不及时报,领导汇报的内容缺项。
三、下半年工作整改意见
根据上半年的具体情况,本着实事求是,抓住重点,缺啥补啥,完善提高的原则,提出以下几点整改意见。
1、加大对进外出务工的宣传力度。把此项工作列为集体组织定向输出的重点。
2、重新规划输出基地,制定基地安置人员计划。已建基地安置人数达不到50人的,今后不予认定输出基地。安置人数已达到50人以上的,要做出安置计划,尽快达到百人以上。
3、加强机构标准化建设。原创:下半年新增加的6项内容(按县里的文件),马上运作,尽快到位,准备接受县嚅考核。同时要加大对村服务所的管理,各项制度和台帐年末之前一定要到位,再发现有单片纸应付和找不到台帐制度的,一律视为没有。
4、抓住有利时机,促进农民增收。当前高考和中考已经结束,录取工作已经开始。“阳光工程”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全面启动,要组织家访,对于不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提前进行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为组织外出务工或来年开门红打好基础。要对今年受灾的农户进行调查,积极开展“农业损失务工补”活动,千方百计减少损失,促进农民增收。
5、总结先进经验和务工者特色典型,做好年终总结准备工作。要注意发现和总结各村和务工者的特色典型,推荐材料在11月末报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
__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
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总结(篇4)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的意见》,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工作,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劳动兴趣、磨练意志品质、激发创造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努力把学生培养成热爱劳动、勤于劳动、善于劳动的高素质劳动者。依据市教育局、县教科局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我校劳动教育实施细则。
一、具体目标
坚持学校和家庭相结合开展劳动习惯养成教育,突出抓好校园日常劳动训练、生活实践劳动教育、传统工艺劳动教育。通过自我服务劳动、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的生产劳动实践,使学生初步学会一些基本的劳动知识,逐步培养正确的劳动观念、良好的劳动习惯以及热爱劳动和热爱劳动人民的感情。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思想引领。通过劳动教育,让学生学习必要的劳动知识和技能,在劳动教育中“树德”、“增智”、“强体”、“审美”,帮助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坚持有机融入。有效发挥学科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劳动教育功能,让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形成劳动光荣的正确观念。
3、坚持实际体验。让学生直接参与劳动过程,增强劳动感受,体会劳动艰辛,分享劳动喜悦,掌握劳动技能,养成劳动习惯,提高动手能力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坚持适当适度。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性别差异、身体状况等特点,选择合适的劳动项目和内容,安排适度的劳动时间和强度,同时要教育学生,劳动过程中学会自护,确保人身安全。
三、主要任务
1、课程的有机渗透。依据上级要求,开好国家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其他学科教育中有效渗透劳动观念、劳动态度、劳动美德、劳动技术的教育。要结合综合实践课有机的融入劳动教育内容,在语文、数学、品德与生活(社会)等学科教学中加大劳动观念和态度的培养。
2、开展校内劳动。学校常规工作中要渗透劳动教育,组织学生做好值日,认真清扫校园,增强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开展结合学生实际的劳动竞赛活动,提高学生劳动意识和劳动技能;开展与劳动有关的兴趣小组、社团活动,进行手工制作、室内装饰、班务整理等实践活动;开展“爱学校集体劳动”教育,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校园卫生保洁和绿化美化,普及校园种植。可开辟专门区域种植花草树木或农作物,让班级、学生认领绿植或“责任田”,予以精心呵护,在为集体、为他人服务的过程中让学生体验劳动的快乐,培养学生尊重劳动、热爱劳动,以劳动为荣的观念和态度。培养责任感。
3、社会实践活动。结合实际情况利用“学雷锋活动日”、“志愿者日”、“劳动节”、“元旦”、“春节”等节日,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结合农村实际,在农忙时节组织学生帮助家长进行适当的农业生产劳动,使学生通过实践获得一定的生活劳动技能和劳动知识,培养学生尊重劳动、热爱劳动,以劳动为荣的观念和态度,养成良好的生活、劳动习惯。
4、鼓励参与家务劳动。教育学生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弘扬优良家风,参与孝亲、敬老、爱幼等方面的劳动。结合重大节假日、寒暑假,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适量的安排家庭劳动作业(如洗碗、扫地、洗衣、整理房间等),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体会父母的辛苦,为父母分忧;锻炼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能力,增强劳动意识。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__年10月——20__年11月)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劳动教育作为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保证劳动教育的实效性和多样性。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劳动教育重要性的宣传,引导家长认识劳动对培养学生优秀的思想品质、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作用,使家长能积极主动的配合各项校内外教育活动。
2、制定措施,提高认识。制定切合本校实际的劳动教育实施细则,组织教师学习细则,使全体教师明确人人为劳动教育的参与者、组织者、引领者。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__年12月——20__年5月)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相关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劳动教育,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通过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教学能力的提高。
2、利用多种途径与载体。通过家长学校,指导家长重视孩子家务劳动意识的培养;通过校本课程,传授家务劳动方法,掌握家务劳动技能;通过不同形式的校园社团活动,加强学生家务劳动习惯的培养;通过学校开展的各种主题活动,营造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主动做的正向引领。
3、课程整合与渗透。利用学校各级课程进行整合与有效渗透,利用有利资源,丰富劳动教育内容。
4、加强督导评价。建立学生劳动评价制度,评价内容包含参加劳动次数,劳动态度、实际操作、劳动成果等方面,突出家务劳动评价,形成劳动教育评价体系。把具体的劳动情况和相关材料计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可作为评选“劳动小能手”、“三好学生”等的依据之一。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__年6月)
各校对劳动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交流。做好劳动教育成果的积累(如汇总家务劳动,家务劳动的感受体会,家庭成员对孩子家务劳动的评价感受等等)。同时要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并上报中心校,届时中心校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对评选出的家务劳动小能手、劳动好少年等进行表彰。
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总结(篇5)
按照古协办发〔20__〕10号关于对全区“企业劳动用工执法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精神要求,我局组织了一次企业用工执法情况的调研,现将这次调研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我区乡镇企业劳动用工执法基本情况
我区乡镇企业,截止20__年底,企业已达9889个,企业劳动用工人数达22788人。按照现行的统计范围,个体企业作为乡镇企业统计,个体企业约占乡镇企业的95%,达9395个,个体企业平均每个企业只有1个劳动用工(不含企业主)。私营企业约占乡镇企业的5%,达494个。私营企业平均每个企业劳动用工约27人。我区作为乡镇企业的私营企业主要有农副产品加工、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和砖瓦业等,这些企业劳动用工分为三种,一是长期用工,二是短期用工,三是临时用工。长期用工和短期用工都在统计数内,临时用工一般不在统计数内。长期用工一般是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短期用工一般是季节工。长期用工都能签定劳动用工合同。短期用工部分有劳动合同,另一部分没有劳动合同,只有口头答应劳动工价。
二、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一)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客观情况的变化,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要求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乡镇企业用工制度的不断改变,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加强。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我们应该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二)乡镇企业员工素质有待加强
我们应该重视乡镇企业员工培训,由于员工自身素质较低,缺乏系统的培训教育,缺乏一定的专业技能,自身素质不过硬,实际能力不适应,只能从事一些体力工作或短期劳动,从而为签订劳动合同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调动老板与员工的积极性而确立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方面有共同的利益,另一方面又有不同的利益需求。《劳动合同法》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一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之间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劳动合同在保护劳动者各项劳动保障权益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作为劳动合同一方面可以从形式上确立劳动关系,从而为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各项法定权益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又从内容上具体约定了劳动者的工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权益,从而为劳动者实现和保障自身的权益提供了依据。另外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决定了《劳动合同法》在劳动保障法律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制定《劳动合同法》,不仅可以直接维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权益,而且还可以起到间接维护劳动者的其他各项劳动保障权益的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
现行劳动合同尽管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用人单位不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滥用试用期和劳务派遣、限制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等。目前,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定义务,不愿与劳动者签订长期合同。大部分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内,劳动合同短期化倾向明显,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这一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工的就业稳定和对企业的归属感,影响了其为企业长期服务的工作热情和职业规划,对企业的长期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三)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企业员工的法律培训力度。
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也就是遵循合法原则;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关系的建立在劳动法律体系中处于关键位置,其决定着劳动者是否能够享受劳动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作为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重要举措。《劳动合同法》通过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等作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我国国情的规定,在尊重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基础上,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引导用人单位合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规范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行为、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从而在劳动者十分关心的这些问题上,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劳动合同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方面有共同的利益;另一方面又有不同的利益需求。
《劳动合同法》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之间力量与利益的平衡,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劳动合同在保护劳动者各项劳动保障权益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决定了《劳动合同法》在劳动保障法律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制定《劳动合同法》,不仅可以直接维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权益,而且还可以起到间接维护劳动者的其他各项劳动保障权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