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委托加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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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委托加工合同篇1
委托方:江阴市恒业锻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揽甲方加工业务所涉的有关内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拟承揽甲方的产品加工业务,承揽期间,乙方将以自己的人员、设备、技术完成加工业务。
二、合同期限:暂定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限届满,双方可以顺延期限。
三、本合同系双方之间建立加工承揽业务的框架合同,具体的操作程序如下:
1、甲方有外协加工业务,通知(一般以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 天内到甲方,乙方确认其能够按甲方要求(包括交货时间、质量等)完成加工业务的,应派人到甲方接收待加工工件(或原材料),办理交接手续,在《外加工通知单》及工艺质量文件上签字确认(如有特殊工艺质量要求,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外加工通知单》、工艺质量文件等系双方的结算依据,同时《外加工通知单》作为乙方的签收凭证。
2、完成加工业务后,乙方应制作(或填写)送货单,将送货单及与送货单数量相符的加工件(及铁屑等)送至甲方,堆放在甲方指定地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产品进行标识。
3、甲方工作人员根据乙方送货单数量进行数量点清,并对乙方交货的数量进行签收,但数量签收不作为双方结算加工费的依据。
4、甲方检验人员在乙方交付工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对产品的外观质量(如尺寸、表面情况)等进行检验,并在交货单上签字,甲方仓库人员凭甲方检验人员的检验凭证,对合格的加工工件予以入库,并向乙方开具入库凭证或在送货单上签字。
四、工件交付在甲方进行,在途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保证金及加工费标准。
1、若乙方系首次承揽甲方加工业务,应在接收第一批代加工工件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在 个月后视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归还。
2、若乙方在甲方留存足额加工费,则乙方所留存的加工费即作为保证金。
3、保证金金额不低于 元,不足部分乙方应及时补足。若乙方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相关违约金或损失甲方可直接在保证金中扣除。
4、加工费按甲方《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进行结算,甲方《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见附件。如有特殊加工要求,价格另行结算的,双方另行就加工费达成补充协议。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按照约定支付加工费。
2、对于乙方的加工的进度及质量进行跟踪及监督,若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加工义务,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间,甲方有权与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发生加工业务。
七、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外加工通知单》、加工图纸的要求完成加工业务,并且遵守甲方的《外加工管理制度》。
2、按时、保质完成加工业务,禁止将承揽的业务转发给第三方完成。
3、对在加工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包括图纸等)必须予以保密,且在完成每件加工业务后,将图纸等资料随工件交还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复印、复制。
4、乙方人员到甲方公司,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否则由此所致的一切损害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工件加工前,应当检查待加工工件的外观、尺寸、所标明的材质、工作令号、件号是否与《外加工通知单》及加工图纸相符,若不相符,则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由于乙方怠于检验就加工,后续所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对于所加工工件的内在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之日起两年,在保质期内,甲方因乙方所加工的工件存在质量问题(无论甲方或其客户是否使用)所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件本身的材料费、加工费、运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检验人员对工件的检验不能免除乙方因加工工件存在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
八、加工费的支付:
乙方每月月底凭《外加工通知单》及有甲方检验人员和库管签字的《委托
加工送货单》到甲方财务进行结算,根据结算确定金额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90个工作日内付款。
九、违约金及损失计算:
1、若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逾期超过十天的,自第十一天起,每天支付违约金20__元。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艺要求、质量要求进行加工,若乙方未按照甲方的工艺要求、质量要求进行加工的,按所加工工件成本价格的 5%--30%支付违约金。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另行赔偿损失(损失计算按本条第3、4款计算)。
3、对于加工存在质量问题的工件,可以返工的,所有返工费用(包括运输费)均由乙方承担,且因返工造成延期交货的,乙方另行按本条第一款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4、对于存在质量问题报废的工件(锻件补焊即视为报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损失计算方法如下:原材料损失(按工艺下料重量计算)+工件交付乙方前所产生的加工费(加工费标准按合同附件进行结算)+甲方向客户支付的违约金及赔款+预期利润(按工件价格20%计算)-报废工件残值(按该材质市场废料价格折算)。
十、其他:
1、合同附件:《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江阴市恒业锻造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个人委托加工合同篇2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沅江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为“委托方”)与发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现甲、乙双方就钢结构加工及安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钢结构概况
加工名称:公司钢结构车间
加工范围: 钢柱、钢屋架、檩条、彩板及其附件
安装范围:±0.00以上钢结构部分,含地脚螺栓预埋。详细情况见报价单
二、钢结构加工安装合同价款
金额: 大写:人民币肆佰肆拾肆万陆仟零叁拾元整(以双方结算为准)。
小写:¥4446030.00元。 税金由总包方统一完税。
三、材料及运输
甲方根据图纸设计要求自行采购材料,乙方负责加工。钢构件由甲方承运至施工工地。乙方负责安装。
四、工期
加工日期:20_年10月1日至20_年11月1日;总日历天数: 30 天
安装日期:20_年11月1日至20_年1月20日;总日历天数: 80 天
五、钢结构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规范合格标准。
六、法律法规及标准
1、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
2、本工程适用的规范标准: 执行国家和地方或专业有关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施工及验收规范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加工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加工合同。
七、图纸
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日期:20_年10月1日;图纸的数量: 1 套 。
2、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费用承担:由乙方承办。
3、复制、重新绘制图纸的费用承担: 由乙方承办。
八、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组织乙方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20_ 年 10月4日 ;
(2)向乙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20_年10月4日 。
(4)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它工作: 确保乙方能按时正常施工。
2、乙方的工作
(1)提供资质,协助办理报建手续。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20_年10月8日
(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7 天内向甲方提交加工总体进度计划。
(4)确保施工工期。
九、工期顺延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加工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
(2)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加工款项,致使乙方加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乙方加工不能正常进行。
(4)非乙方原因的加工范围内的加工变更及加工量增加;
(5)不可抗力的原因;
(6)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十、质量与安全
双方关于本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一、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本合同价款采用 现金支付 方式确定。
2、合同价款的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方式: 预付30%,然后按工程进度付款
十二、竣工验收及结算
1、乙方提供合格证、材质证明书,不负责提供检测报告。资料由甲方负责。
2、完工结算:合格后付清全部工程款,不留质保金。
十三、违约、索赔及争议
1、违约
(1)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与加工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发生直接工作联系,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的指令。如乙方与发包人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负相关损失.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完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个工作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的5%。
(4)因乙方原因加工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采取措施直至合格。
2、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保障、保险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加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一旦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十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委托加工合同篇3
一.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二. 加工方式:
甲方同意放单与乙方加工,并负责提供所有布料及辅料(不包括线) 乙方领到所有辅料后 月 日上线生产,必须先做两件大货产前样送交甲方,经甲方批复封样后方可进行大货生产(质量以乙方送交产样为准)。每天交货( )件成品给甲方(运费自理)
三. 双方义务:
1. 甲方的所有原.辅材料在不影响乙方生产的情况下可分批次顺序供给,若因原.辅料的延误而影响乙方生产,乙方可顺延交货日期,若生产款式有变更必须及时通知对方。 2. 在加工期间乙方必须为甲方的技术.款式保密,若有出卖或泄漏,经查实后,将扣除乙方的全部加工费,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追究一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 乙方在生产起见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管理人员和外协跟单人员的工作。
4.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超用的一切原.辅材料,甲方均以采购价额在乙方的加工费中予以扣除。
5. 本合同所有款号的最后交货期限为 年 月 日,逾期所交产品甲方有权拒收,每件按销售价120%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 质量检验标准
1. 乙方所有的产品的返工率不得超过每个款式总量的5%,超过5%的,每件扣除乙方人币叄元整,重复返工超过三次的则按废品计算,废品按甲方本款产品销售价的120%扣罚乙方.
2. 乙方在所有大货交完和返工完成后,必须带上甲方开具的成品入库单.领料单到财务部结算加工费,并退回所剩原.辅材料,在本单货物没有质量和理赔的情况下,甲方于( ) 天后一次性付给乙方加工费。 五. 纠纷处理:双方若有未尽事宜,可以另外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附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若因此发生的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本合同签定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毕,在没有续签的情况下及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委托加工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 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个人委托加工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
传真: 传真:
银行: 银行:
银行户头号码: 银行户头号码: 增值税号码: 增值税号码:
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甲方加工 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甲方发出。
(2)甲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乙方加工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乙方为 权。
第一、每月订单
1、乙方必须提前 天以传真方式给甲方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甲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 内以传真书面向乙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本文来自 萍飞精品商贸被甲方确定接纳后,乙方不能中止订单而甲方必须履行订单。
4、乙方必须最迟在甲方开工前五天向甲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甲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 (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甲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乙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7、加工费(包括甲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 年 月 情况作出调整。
8、乙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乙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甲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乙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第二 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乙方提供(见附件一),甲方严格按照 ____ 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乙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甲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甲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乙方承担。
第三 付款条件
1、加工费,乙方在产品生产完成后全数汇至甲方的银行户头。
2、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乙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为乙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第四 双方责任
甲方根据乙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乙方的加工任务指标,乙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乙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五 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乙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乙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本文来自 萍飞精品商贸:
包装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第六 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 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议延长协议期限。
甲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