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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

时间: 新华 合同协议

协议中会规定双方的行为规范和违约责任,这可以促使双方遵守协议,保证协议的顺利实施。写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要注意什么?这里给大家提供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下载,供大家参考。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篇1

保密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住所:            

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秘密信息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的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二条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三条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种秘密信息尚未依法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其他经济组织等披露此种秘密信息。

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随时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或进行销毁。

第四条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二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处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和竞业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竞业费。

第五条竞业限制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自己或他人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商务活动。

乙方离职之后的二年内仍应遵循竞业限制的约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乙方违约后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无论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篇2

6.1乙方在职期间,如有竞业行为或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甲方有权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2)乙方从事竞业行为或违反保密义务行为所获利益应归甲方所有;

(3)赔偿竞业行为或违反保密义务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乙方当时12个月内月平均工资的 二十倍。

6.2乙方离职后,未履行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月标准__双方约定的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的月份数__ 五倍。同时,乙方应将甲方在离职后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全部返还给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个月内仍未改正的,继续从事竞业行为的,则甲方有权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约定承担违约金。

6.3如果乙方侵犯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相关的保密信息或知识产权,甲方有权代表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6.4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间接的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业务机会损失及为制止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用、公证费用等)。

6.5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同时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向乙方主张其中的部分违约责任的,不视为甲方放弃追究其它违约责任的权利。

6.6根据本协议,乙方应作出赔偿的,赔偿可以从乙方的服务报酬或劳动报酬中扣除。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篇3

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除在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的条款之外,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有关保密和竞业限制的若干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保密义务

(一)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以及解除(终止)日后的竞业禁止期内,均不得为其个人利益使用或者向其他个人或单位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并且应当始终尽全力防止保密信息被披露。

(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以及终止日后的一年内,任何由员工独自或者与他人一起创作或者开发的创意、作品、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和专有信息的著作权、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以及所有权(“知识产权”),只要这些知识产权与员工在公司的职责或公司指派给其的任务有关,或者是利用公司的资金、资料、技术秘密和技术条件创作或开发而成,则该等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所有。另外,本条的规定对员工的继承人和受让人有约束力。

“终止日”是指本合同因期满未续约而终止之日,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终止或解除之日。

(三)保密内容,但不限于: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客户基本信息、客户、客户贷款信息、成交或商谈的利息等;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份构成和投资情况、公司近远期发展战略、经营方针、重要决议、投资方案、投资决策意向、市场分析、广告策略、与公司经济利益关系重大的研究开发项目和计划、经营管理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数据库、研究设计开发记录、业务操作流程、操作手册、利息费率计算方式、技术方案、技术数据、技术文档、科研成果、相关函电等。

(四)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操作的;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五)乙方同意保持所有甲方所了解到或可能了解到的第三方的保密信息或技术秘密处于最严格的保密状态,除非为履行乙方为甲方所进行的工作任务且符合甲方与该第三方的协议外,不向任何个人、企业或公司披露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或技术秘密。

第二条:竞业限制

(一)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兼职从事其他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工作,不得参与其他组织对甲方的商业竞争;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甲方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乙方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与甲方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无论因何原因),在解除(终止)日后二十四个月内,如果乙方意图被一家在中国从事P2P业务或向企业、个人提供金融借款服务或从事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机构聘用,或直接或间接进行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任何业务,则其须获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

(三)在合同期限内及终止日后的二十四个月内,乙方不得建议,或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试图说服或促使公司或其关联方、股东、客户及商业伙伴(例如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银行)的雇员接受其他个人或单位的雇佣,或离开公司或其关联方、股东、客户及商业伙伴。

(四)甲方将在竞业禁止期限内向乙方按月支付下列数额作为当月的竞业禁止补偿金:相当于员工月基本工资          的数额,除非甲方在竞业禁止期限届满之前不再要求乙方遵守竞业禁止义务。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期限内及终止日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可要求其赔偿,赔偿金额相当于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元。若违约责任发生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可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并不予提前通知。

(二)乙方承认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可能会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且不能通过金钱赔偿予以弥补的损失。因此,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除其它救济之外还有权申请禁制令或类似强制措施,且乙方在此放弃任何关于甲方救济方式的抗辩或任何其他可能阻止甲方申请实际履行或任何其他救济方式的抗辩。乙方承认除适用法律为乙方的任何限制之外,其还应遵守本合同项下对乙方的任何限制。

第四条:其他

(一)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甲方拥有对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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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计付民,硕士研究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民主党派人士,浙江省律师协会特约撰稿人,宁波市“七五”普法讲师团讲师,刑事辩护专业律师,擅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工伤,知识产权。所获荣誉1、20__年度获全国十佳优秀律师;2、20__年度获浙江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二等奖;3、20__年度获宁波市律师协会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鼓励奖;4、20__年度、20__年度获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称号;5、20__年度获“风云人气律师”称号;6、度获聘浙江省律师协会特约撰稿人;7、年度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称号。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篇4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一、竞业限制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二、竞业限制的期限

竞业限制期限为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的____个月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三、竞业限制的区域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四、乙方的义务

1、与公司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

2、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_____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_____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不得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3、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4、不论员工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员工均应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向公司书面说明新的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和主营业务。

五、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2、在员工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六、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公司则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七、违约责任

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员工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公司仍保留提请司法途径追究员工刑事及行政责任的权利。

七、其他

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_____劳动合同条例》和《_____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二)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7.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

(四)保密期限

1.劳动合同期内;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五)脱密期限

1.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2.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3.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六)保密津贴

1.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2.保密津贴每月__________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3.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七)违约责任

1.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停发保密津贴,并予以行政处分;

2.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3.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领取的保密津贴;

4.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追索全部保密津贴;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5.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签: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篇6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竞业禁止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竞争业务

竞争业务指:

(1)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

(2)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期限:指乙方受聘于甲方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____年的时间。

第二条区域

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关联公司:

1、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

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3、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公司的消息或报道;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第四条对价及取得条件

雇员在此确认:

1、雇员从公司离职时,应提前与公司确认其是否开始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公司如确认离职雇员有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雇员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开始;公司如确认离职雇员无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雇员无需承担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

2、雇员在离开公司时未提出确认申请的,其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自其离开在公司的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竞业限制期内该雇员可以向公司提出竞业限制确认申请,公司确认雇员有竞业限制必要并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后,雇员可以开始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但在此之前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视为雇员主动放弃。公司确认雇员无竞业限制必要时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雇员竞业限制义务终止,在此之前即使雇员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也无权领取补偿金。

第五条执行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第六条违约救济

雇员承认,其违反本合同将给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通过任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雇员同意,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有权通过临时限制令、禁止令、对本合同条款的实际履行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合同的违反。但本条的规定不应被解释为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放弃任何获得损害赔偿或其他救济的权利。

第七条其他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篇7

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鉴于,上述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劳动合同书》,由甲乙双方依法建立了劳动关系。甲乙双方一致理解并确认,乙方作为甲方之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或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可避免地接触、了解和知悉与甲方生产、经营相关的秘密信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署并承诺遵守如下竞业限制及保密协议:

第一条  在本协议书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1.1竞业限制期:指自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论终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论终止或解除的理由是否合法)之日起的     年内,乙方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1.2甲方竞争者:指在中国区域内所从事的业务或经营活动与甲方主营业务(因…….)相同或者近似的企业、公司、或个人;

1.3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公司:____________。

1.4竞争行为:指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工作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或与甲方主营业务有关的工作内容。竞争行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受聘于甲方竞争者,自行或与他人合作投资设立与甲方竞争的公司,为客户提供服务、提供咨询,为客户进行_____等行为,竞争行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的客户进行业务联系,代表除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企业、公司或个人为甲方的客户提供包含竞争行为的服务,为甲方的竞争者与甲方客户建立或试图建立业务联系,与甲方的客户进行或试图进行交易等行为。

1.5甲方的机密信息:指甲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甲方未以明示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商品、经营及服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录(包括甲方现有客户以及潜在客户)、甲方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业务流程、价格政策、客户的消费习惯、客户的购买需求等,无论前述信息是否有形存在,亦不论甲方是否已经以明确的书面方式标示该信息为机密信息。

1.6甲方客户:指在乙方自甲方处离职之日,正在与甲方发生业务关系或曾经接受过甲方所提供的服务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第二条  竞业限制及保密

2.1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为自己,为甲方竞争者,或者为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从事竞争行为;亦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为自己或者为甲方竞争者提供含有竞争行为的服务或工作;不得向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2.2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

2.3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在本协议第一条第1.2款所列单位中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利益;乙方不得自己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2.4乙方承诺不得披露甲方的机密信息,不得自己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甲方的机密信息;

2.5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或者甲方的潜在客户进行具有直接或间接竞争行为的联系,亦不得为甲方竞争者推荐、联络甲方的客户或甲方的潜在客户;

2.6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甲方的客户或潜在客户进行任何方式的交易,亦不得许可乙方所在职公司、单位、企业与甲方的客户或潜在客户进行交易。如果乙方知悉其所在单位与甲方客户进行交易,乙方应当立即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并说明其了解到的交易情况,否则,即视为乙方存在违反竞业限制之行为;

2.7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甲方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乙方不得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甲方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2.8在任何时候,乙方均承诺对甲方的机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2.9甲乙双方理解并同意,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所有条款之行为同时构成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及保密义务。

第三条 经济补偿

3.1甲乙双方理解并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为离职后补偿金: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第3.2款向乙方支付的补偿金;

3.2竞业限制的时期为乙方离职起___年内,从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甲方应当在乙方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每月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人民币     元,甲方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汇款/乙方到甲方处领取/甲方通过银行或邮局支付,甲方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到达乙方账户后视为甲方已支付;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为    ,乙方提供账户错误、账户注销等各种原因导致公司无法支付该等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在此期间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3.3乙方拒绝接受、自行放弃、不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3.4甲乙双方理解并确认,上述补偿金数额条款是公平合理的数额。在竞业限制期内,如果有关法律对竞业限制补偿金有新的强制性规定,则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进行相应的调整;

3.5无论甲方是否向乙方支付了离职后补偿金,乙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保密义务;

3.6乙方应当在每季第一个月以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证明,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所就职单位的证明、参保记录、工作情况以及员工作出的保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书面承诺。

第四条 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4.1乙方在离开甲方时即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但甲方可在乙方离职前或离职后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本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时甲方将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4.2在乙方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乙方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乙方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4.3竞业限制期满的,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也不再承担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但仍然应对在甲方任职期间获悉的内幕信息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所述之竞业限制或者保密义务之约定,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人民币     万元。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实际损失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之外,如果乙方由于违反竞业限制责任获取了任何利益或者报酬,乙方所获得的全部利益或者报酬均归甲方所有;

5.3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甲方仍保留提请司法途径追究乙方刑事及行政责任的权利;   

5.4本协议第5.1条所属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甲方由于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2)甲方为了调查、处理、纠正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付出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6.1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

6.2如果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依法提交甲方所在地常州市     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常州市 区人民法院予以裁判。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条款

7.1在签署本协议前,甲乙双方已经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及协商,双方已完全理解了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及后果,且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签署;

7.2对本协议条款的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7.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7.4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7.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篇8

竞业限制合同

企业营业执照码:

员工身份证号码:

鉴于员工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员工义务

1.1?未经企业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行业;

1.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年内不得到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1.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年内不自办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企业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2.?企业义务

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企业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年经济补偿费的金额为员工离开企业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1/3;不满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资推算。补偿费按季支付,由企业通过银行支付至员工银行卡上。如员工拒绝领取,企业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3.?违约责任

员工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企业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员工离开企业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倍。同时,员工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企业。

4.?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苏州_____委员会_____。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企业:(签章)员工:(签章)

年月日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篇9

协议编号:

协议签订地: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竞业禁止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竞业限制业务

竞业限制: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竞业限制期限:竞业限制期限为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协议之日起____个月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竞业限制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承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在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终止时向公司返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2、在期限内不以任何方式向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与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无关的雇员、任何竞争对手,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该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这种情况下,披露应在该等法律所明确要求的范围内进行。

三、对价及其取得

甲方对乙方承诺,在乙方履行协议义务的期间,或者协议结束后离开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后一段期间内,所履行约定的竞业限制的义务,公司应给予竞业限制补偿金。双方可协商解除竞业限制的协议,不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四、违约救济

乙方一旦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公司和其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通过任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乙方同意,公司和其关联公司有权通过临时限制令、禁止令、对本协议条款的实际履行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协议的违反。并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的效力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篇10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是甲方的正式员工,在甲方     部门担任      职务,因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然会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以及乙方合理流动的权利,双方就乙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知识产权、保密义务以及竞业限制等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知识产权

1.乙方在职期间及从甲方离职后一年内,独自开发或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其在甲方期间的工作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域名权、其他发明创造等)均属于甲方所有(专属于乙方的人身权利除外)。

2.乙方有义务将相关知识产权的全部信息报告给甲方,同时应在合理范围内与甲方签署相关文件,提供相关材料,以协助甲方申请、转让或注册上述知识产权,并保证甲方在全球范围内对该知识产权拥有绝对权利。

3.对于乙方在职期间完成的发明创造,甲方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4.乙方在职期间不得擅自实施侵犯或可能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因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任何索赔和诉讼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费用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按比例扣除。

二、保密义务

1.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一切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信息、技术信息、客户信息、营销计划、投资方针、人事材料、财务数据、价格、成本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其他雇员以及乙方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2.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后,乙方应当立即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资料、数据、物资等一切载有或可能载有保密信息的载体。若记录着保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乙方应当将相关保密信息复制到甲方指定的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保密信息消除。

3.乙方的保密义务长期有效,不因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终止、解除而失去效力。

三、竞业限制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生产、经营与甲方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或有竞争、供销及其他利益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任何组织机构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不得为前述组织机构提供指导、咨询、协助,不得在前述组织机构拥有利益;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供销或其他利益关系的业务。

2.乙方在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后,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生产、经营与甲方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或有竞争、供销及其他利益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任何组织机构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或不担任职务但为前述组织机构提供指导、咨询、协助或拥有利益;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供销或其他利益关系的业务。

(2)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服务、收取订单和发生可能直接或间接转移甲方的业务或对甲方的业务产生或将产生不利影响;甲方的客户包括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时已经属于甲方的客户,以及在乙方离职时甲方正在评估、谈判、接触或准备发展的客户。

(3)通过直接或间接招揽、引诱、游说、鼓励等方式干扰甲方与其他员工的劳动关系,聘用或者促使他人聘用甲方员工。

(4)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3.乙方离职后如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担任其顾问,不论是兼职还是专职,或者乙方如可能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甲方存在竞争性业务经营,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有关新单位名称及乙方职位的书面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提供相关材料,且在甲方再次要求的期限内仍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四、经济补偿

1.补偿期限:乙方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为    年,自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在此期间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竞业限制补偿。

2.补偿标准:甲方按照人民币    元每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3.支付方式:乙方离职后,甲方于每月   日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相应顺延。甲方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

(1)甲方以现金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当于上述日期至甲方处领取。

(2)甲方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乙方需要变更上述账户信息的,应当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怠于通知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任何个人原因而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支付经济补偿的,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5.若甲方认为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自甲方通知到达时终止,乙方竞业限制终止后甲方无需再向乙方继续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在在职期间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有权视损失情况要求乙方按照最近六个月月平均工资的   倍支付违约金(不足六个月按实际月份计算),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2.乙方在离职后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每月竞业限制补偿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的,乙方应当将差额补足。

六、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联系信息:

甲方指定联系人:                  乙方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微信号码:                       微信号码:

QQ号码:                         QQ号码:

2.甲乙双方同意,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所有材料、文件、通知、其他信息均应提交、发送到上述所列的联系地址或电子邮箱或传真号码等。如本协议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信息发生变化,该方应立即通知本协议的另一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方承担。

3.甲、乙双方同意,除另有约定外,任何材料、文件、通知、其他信息的提交、送达,按照下列日期视为送达:

(1)如果是传真,则为传真发出之日;

(2)如果是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3)如以邮寄方法送出,则为投递方邮局加盖邮戳之日起第三日;

(4)如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则为邮件首次进入收件方邮箱系统之日;

(5)如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则一经发送视为送达。

4.甲乙双方同意,如履行本协议中双方发生争议涉及诉讼时,上述地址为双方合法有效的送达地址。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其他

1.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可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篇11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上述协议,特别是其中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条款,并同意履行上述协议 。

乙方(签名确认):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___________劳动合同条例》和《___________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二)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7.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

(四)保密期限

1.劳动合同期内;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五)脱密期限

1.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2.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3.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六)保密津贴

1.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2.保密津贴每月__________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3.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七)违约责任

1.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停发保密津贴,并予以行政处分;

2.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3.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领取的保密津贴;

4.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追索全部保密津贴;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5.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篇13

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单位):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协议。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篇14

?竞业限制及保密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鉴于,上述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劳动合同书》(编号为:         ),由甲乙双方依法建立了劳动关系。甲乙双方一致理解并确认,乙方作为甲方之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或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可避免地接触、了解和知悉与甲方生产、经营相关的秘密信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署并承诺遵守如下竞业限制及保密协议:

第一条  在本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1.1竞业限制期:指自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论终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论终止或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        年内,乙方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1.2甲方竞争者:指在中国区域内所从事的业务或经营活动与甲方主营业务(因…….)相同或者近似的企业、公司、或个人;

1.3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公司:1.;2.;3.;

1.4竞争行为:指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工作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或与甲方主营业务有关的工作内容。竞争行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受聘于甲方竞争者,自行或与他人合作投资设立与甲方竞争的公司,为客户提供……服务、提供…….咨询,为客户进行……等行为,竞争行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的客户进行业务联系,代表除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企业、公司或个人为甲方的客户提供包含竞争行为的服务,为甲方的竞争者与甲方客户建立或试图建立业务联系,与甲方的客户进行或试图进行交易等行为。

1.5甲方的机密信息:指甲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甲方未以明示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商品、经营及服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录(包括甲方现有客户以及潜在客户)、甲方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业务流程、价格政策、客户的消费习惯、客户的购买需求等,无论前述信息是否有形存在,亦不论甲方是否已经以明确的书面方式标示该信息为机密信息。

1.6甲方客户:指在乙方自甲方处离职之日,正在与甲方发生业务关系或曾经接受过甲方所提供的服务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第二条  竞业限制及保密

2.1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为自己,为甲方竞争者,或者为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从事竞争行为;亦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为自己或者为甲方竞争者提供含有竞争行为的服务或工作;不得向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2.2 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

2.3 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在本协议第一条第1.2款所列单位中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利益;乙方不得自己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2.4乙方承诺不得披露甲方的机密信息,不得自己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甲方的机密信息;

2.5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或者甲方的潜在客户进行具有直接或间接竞争行为的联系,亦不得为甲方竞争者推荐、联络甲方的客户或甲方的潜在客户;

2.6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甲方的客户或潜在客户进行任何方式的交易,亦不得许可乙方所在职公司、单位、企业与甲方的客户或潜在客户进行交易。如果乙方知悉其所在单位与甲方客户进行交易,乙方应当立即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并说明其了解到的交易情况,否则,即视为乙方存在违反竞业限制之行为;

2.7 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甲方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乙方不得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甲方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2.8在任何时候,乙方均承诺对甲方的机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2.9甲乙双方理解并同意,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所有条款之行为同时构成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及保密义务。

第三条  经济补偿

3.1甲乙双方理解并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为离职后补偿金: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第3.2款向乙方支付的补偿金;

3.2甲方应当在乙方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每月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人民币         元,甲方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汇款,甲方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到达乙方账户后视为甲方已支付;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为        ,乙方提供账户错误、账户注销等各种原因导致公司无法支付该等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在此期间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3.3乙方拒绝接受、自行放弃、不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3.4甲乙双方理解并确认,上述补偿金数额条款是公平合理的数额。在竞业限制期内,如果有关法律对竞业限制补偿金有新的强制性规定,则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进行相应的调整;

3.5无论甲方是否向乙方支付了离职后补偿金,乙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保密义务;

3.6 乙方应当在每季第一个月以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证明,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所就职单位的证明以及员工作出的保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书面承诺。

第四条  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4.1 乙方在离开甲方时即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但甲方可在乙方离职前或离职后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本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时甲方将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4.2 在乙方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乙方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乙方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所述之竞业限制或者保密义务之约定,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人民币         万元。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实际损失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之外,如果乙方由于违反竞业限制责任获取了任何利益或者报酬,乙方所获得的全部利益或者报酬均归甲方所有;

5.3 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甲方仍保留提请司法途径追究乙方刑事及行政责任的权利;     

5.4 本协议第5.1条所属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甲方由于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2)甲方为了调查、处理、纠正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付出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6.1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

6.2如果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依法提交甲方所在地北京市         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北京市  区人民法院予以裁判。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条款

7.1在签署本协议前,甲乙双方已经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及协商,双方已完全理解了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及后果,且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签署;

7.2 对本协议条款的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7.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7.4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7.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篇15

7.1在职期间,就本协议相关事宜,甲方可通过在劳动合同或其它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进行送达。

7.2离职后,甲方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进行通知或送达:

乙方电子邮箱:      。

通信地址:      。

手机短信(手机号为:      。)

无论乙方是否实际查阅或拒收,甲方通过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发出通知时,即视为乙方已经查阅。

7.3甲方的送达地址为:甲方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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