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协议书模板
协议可以提供监督和执行机制,以确保各方能够履行协议中的承诺和义务。好的民间借贷协议书模板是怎样的?这里给大家提供民间借贷协议书模板,供大家参考。
民间借贷协议书模板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元(人民币,下同)。
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直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乙方下述指定账户。
银行名称: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
2、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3、借款利息
每月1日,乙方按借款金额的___%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由乙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转入甲方下述银行指定账户。
银行名称: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
4、借款担保
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选择下述第___种担保方式
4.1丙方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两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等;
4.2丙方以自已所的______财产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等;
5、甲、乙、丙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交付借款本金;
5.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利息。
5.3乙方应按时偿还甲方借款;
5.4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利息;
5.5乙方保证借款用做于______加工厂的注册资金;
5.6丙方按本协议约定为本协议项下借款提供担保。
6、违约责任
6.1甲方到期不向乙方提供借款的,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十的违约金;逾期十日不支付,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按日万分之二十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6.2乙方到期不偿还借款本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6.3乙方不按期支付利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十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6.4乙方违反借款用途,或将借款用于非法途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民间借贷协议书模板篇2
甲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银行利息外,并按利三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四、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五、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借贷协议书模板篇3
编号:
______公司:
因我司之前向贵司借款用于______,及拖欠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相关费用等,给贵司造成对他人违约等重大损失,在取得贵司的谅解和债务减免(宽限)的情形下,各方经过反复认真地协商和结算,最终确认:我司尚欠甲方债务人民币______万元以及将来可能产生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实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现提出如下还款计划:
一、分______期还款
第一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二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三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四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二、本借款人对______次借款______元,用______进行抵押,还款期限到期后,贵司有权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偿还借款及利息。
______公司
年月日
民间借贷协议书模板篇4
出借方:借款方:借款方为扩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实际借款额以汇款水单为准
第三条本借款为无利息借款。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期限:共两年半,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出借方将该款项两次汇到借款方指定账户。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划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划款人民币陆拾陆万伍仟元整.
2、还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21之前。
3、借款方如未按约定时间内还清款项,应还款总金额的39;10%的违约金。并最终还款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还款资金有限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按时还款。
(二)出借方义务
1、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支付到借款人账户。
2、出借方应当对借款人相关的债务、财务、经营及各类商业信息保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由于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盖章):出借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住所:住所:基本账户开户行:银行账户开户行:账号:帐号:电话:电话: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
民间借贷协议书模板篇5
借款合同
借款方(甲方):
出借方(乙方):
甲方因ㄨㄨ需要(如果想要夫妻债务的话,最好是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相关的,比如购房、共同经营等措辞)向乙方借款,双方经友好协商,兹就有关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以下列之一为准:( )
A.甲方收到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汇票
B.甲方收到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电汇
C.其他:直接给甲方支付装修款的形式
二、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满甲方应该按时归还全部借款和利息,双方约定利息按月利息______%计算。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日本金1‰的违约金以及赔偿甲方未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拍卖费、评估费、律师费、调查费等一切费用。
三.本合同未设担保不影响合同效力。若设担保,则担保方在本合同尾部的“担保方/保证人”内签字或盖章,担保即行生效,担保方系全额连带担保/保证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担保范围为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拍卖费、评估费、律师费、调查费)等全部债务和费用。本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具有独立性,主合同其他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担保条款的效力。
四、本合同为不可撤销的。若有不可协商的争议,双方和担保方均同意提交签约所在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签约地点:
六、身份证载明的双方(各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之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一式________份,________方各执一份,担保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甲方): 出借方(乙方):
担保方/保证人:
民间借贷协议书模板篇6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丙方(担保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需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正,
二、借款期限:
三、借款月利率:
四、甲方支付账户:
开户行:
账 号:
乙方委托甲方将借款转入以下账户:
账 户:
开户行:
账 号:
行 号: (以下简称丙方) )
五、任何一方违约,对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执行费律师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六、丙方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订立本(借款协议书),其为本协议书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利机关的授权或批准。丙方为乙方向甲方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责任为连带责任。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七、甲乙双方自行保管好借款和付息原始凭据,甲方收回借款只出具收条,不提供发票。
八、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诉讼交渝北区人民法院。
九、本协议自甲方借款打入乙方账户后生效。此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民间借贷协议书模板篇7
民间借贷协议
贷款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借款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将用于。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第二条贷款金额与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元),贷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分期划款的,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实际放款时间分别计算起止日期。
第三条贷款利率
本贷款按月计息,实行固定利率,为月息百分之,贷款期间内不作变动调整。
第四条贷款发放
甲、乙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
乙方授权甲方将贷款划入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第五条还款
1、按月结息,乙方收到贷款后5日内为每月结息支付时间,贷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本金,并结清剩余利息:
2、支付利息或者归还本金时,应支付至甲方授权的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3、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还款,甲方均有权首先用于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而由甲方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剩余款项按照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偿还。
4、乙方提前还款,应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甲方同意。提前还款申请不可撤销,一经提出即对乙方产生约束力:甲方有权收取提前还款部分一个月的利息作为补偿金。另有约定的遵从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5、按月结息的,贷款结息的每月30日为一个周期。
第六条担保措施
第七条承诺与保证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承诺与保证:
1、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提供与贷款有关的证明材料,真实披露收入来源、收入状况、资产以及负债情况等甲方需要的信息,并保证所作的陈述和提供的材料是真实、完整、合法并且有效;
2、截止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当真实披露任何未了结的仲裁、诉讼或对其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产生或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其他争议;真实披露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其承担本合同债务的情祝;
3、借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拾个工作日内提供上季度末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事业单位为收入支出表)并于年度末提供当年现金流量表等甲方所需的乙方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状况资料;
4、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及乙方资产、经营或收入状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并保证给予充分协助和配合;
5、乙方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乙方为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向金融机构、其他单位、个人借款的,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6、当发生经营亏损、财务状况恶化、遭受行政处罚、涉及重大法律纠纷、涉及刑事犯罪、被采取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等可能影响借款人、担保人偿债能力的情况时,乙方或担保人应当按甲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或落实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能够全额清偿的保障措施;
7、保证人履约能力下降,或抵押、质押财产价值减少、毁损、灭失的,乙方应立即将该情况书面通知甲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或由乙方或担保人及时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
8、乙方或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发生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歇业、解散、清算、注销以及其他改制行为,乙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由乙方或担保人按甲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或另行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
9、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章程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乙方为自然人的,工作单位、职务调整等事项发生变更的,亦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民间借贷协议书模板篇8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张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
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1999年1月起至__年12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
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
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
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
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
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
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
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
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
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
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
借款人:
民间借贷协议书模板篇9
甲方(贷方):_____________
乙方(贷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币整。
第二条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计算。
2、利息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第五条还款方式
1、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还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条约定方式返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返还利息及本金。
第七条保证条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如乙方到期不能还款,甲方可直接拍卖该抵押物并就拍卖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万分之____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间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还本息的,按应返还部分的日万分之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间借贷协议书模板篇10
民间借贷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民间借款合同格式范本(二)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万元。
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民间借贷协议书模板篇11
民间借贷发回重审上诉状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与被上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上诉人不服江北区人民法院__________民事判决书,特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将案件发回重审;
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首先,纵使被上诉人提供了向上诉人转账6万的凭证,且被上诉人自称其中4万是上诉人的,2万元系被上诉人的,现在没有证据证明另外两万元系被上诉人的。
其次,纵使被上诉人转账过6万元给上诉人,上诉人收到过6万元,不代表被上诉人在起诉状中的诉称属实,一审法院显然属于认定事实错误。
再者,事实上,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根本不存在民间借贷纠纷。
二、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首先,没有证据证明本案系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被上诉人系上诉人岳母,本案实际是因家庭内部纠纷引起,被上诉人所述纯属无中生有;
其次,上述转账6万元实际均是上诉人所有并提供给被上诉人,被上诉人于20__年6月4日在上诉人账户自行取款39500元;
再者,考虑到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的特殊关系,本案应与普通的民间借贷关系区分对待。被上诉人知悉上诉人银行密码并取款的行为,足以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特殊亲密关系。如果说被上诉人提供借款没有让自己的女婿上诉人出具符合常理,那么反过来,上诉人将现金交付给被上诉人就更加合情合理。
三、本案一审法院忽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特殊关系,无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各种经济往来,片面的凭一张转账凭证就认定二者属于民间借贷的做法是错误的。
本案应由被上诉人继续就双方之间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如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应有被上诉人承担不利后果。
综上,恳请贵院在查清事实基础上,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将案件发回重审。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间借贷协议书模板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贷款方)
乙方:_____________(借款方)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期限为年,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期。为了确保借款如期归还,现根据规定,并在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按月交清每月应付借款利息,如逾期未交,逾期利息部分可由甲方计算复利。
三、根据乙方的经营收入和借款数额,甲方同意乙方分期还清借款本金,具体还款计划如下表:_________________
四、如超过2个月(含2个月)以上未交应付利息,或超过2个月(含2个月)未按计划归还本金,甲方有权依法处置乙方的抵押物,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民间借贷协议书模板篇1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民间借贷协议书模板篇14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现向甲方借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出借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大写)小写:¥_________.
2、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乙方承诺自借款之日起按月利率25‰支付利息,借款到期日本息一并支付。
4、乙方自愿承担因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导致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5、丙方自愿对乙方的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息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6、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通过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8、乙方、丙方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该复印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注: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向乙方实际支付上述借款,故乙方不再出具收据。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间借贷协议书模板篇15
民间借贷
一、民间借贷的范围界定
关于民间借贷的范围,《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协议。经政府金融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小贷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法人及其分支机构,通过担保、租赁、典当、小额贷款等形式进行贷款业务,引发的纠纷适用本规定。经政府金融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这代表了目前的主流司法观点,可以说是目前界定民间借贷的范围最为权威的观点。
此外,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全国商事审判会议上的讲话中也提到,对“民间借贷”这一概念的范围,司法部门与行政监管部门的理解并不一致。按照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规定,此类案件是指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纠纷、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而金融监管部门所掌握的标准是,凡商业银行金融借贷以外的借款合同纠纷均属于民间借贷。其中,既包括自然人之间的生活消费性借贷,也包括企业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就企业间的借贷而言,既包括具备金融从业资质的小贷公司、典当公司等非银行机构与企业间的借贷,也包括不具备金融从业资质的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奚晓明院长的讲话精神与前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也是契合的。
综上,民间借贷应指自然人、非金融机构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
二、民间借贷中借款事实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具有当事人较少、法律关系简单、证据单一、一般不涉及第三人等特点,其主要证据就是借据。《民法典》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由此可以得出,民间借贷系实践性合同,自出借人给付借款时生效。
因此,出借人应对其已经履行交付借款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具体包括:借款金额、期限、利率以及款项的交付等能够证明借贷合理发生的事实。借款人则应承担其已经还款的举证责任,具体而言是指:出借人在提供借款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借条、收据等书面文件外,还应当对款项的出借时间、地点、款项来源、用途等具体过程和事由进行说明。
借款人对借据内容的笔迹或者签字盖章的真实性提出异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提供补充证据或者反驳证据。
三、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与非法
根据最高院民一庭的司法观点,在司法实践中,下列民间借贷行为无效:
(一)以“标会”等形式向不特定多数人非法集资的。
(二)以向他人出借资金牟利为业的“地下钱庄”,非法投资融资的。
(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借贷行为。
下列民间借贷行为则应得到保护:
(一)依照《公司法》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募集资金的。
(二)为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向特定的自然人进行的临时性小额借款。
(三)企业非以获取高额利息为目的,临时向自然人提供的小额借款。
四、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自然人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一般均认定为有效。如下系民间借贷作无效认定的主要情形: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借贷行为无效
《商业银行法》第11条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该条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出借方或者借款方未经金融主管部门依法审批吸收资金,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违反了前述规定而无效。担保公司超出核准经营的范围,违规发放借款,亦因违反《商业银行法》第11条的规定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下列借贷合同无效:(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26条的规定,典当企业不得从事发放信用贷款的业务,因此,如果典当企业与债务人签订典当合同,出借款项未依法设定抵押、质押的,违反前述规定而应认定为无效。
(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借贷行为无效。如因偿还赌债、吸毒犯贩毒等非法行为签订的借贷等,因违反公共利益而无效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借贷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条第7款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2条第3项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典第134条第3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第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无效民间借贷行为的责任承担。
关于无效民间借贷行为的责任承担问题,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观点一认为:应按照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判令返还本金,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观点二则认为:应当区别情况进行不同处理。对一般的无效借贷,应当只是在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判令借款方向出借方归还本金,同时对当事人能够举证证明因合同无效而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当事人的过错决定责任承担,或者直接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的标准,由借款方向出借方支付因占用资金所产生的法定孳息或者赔偿。对于约定的利息无论取得与否均不予追缴,对借用方也不再进行罚款。但对于借款合同无效,同时有损于国家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判断标准:借款方将借款用于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者目的,并且出借方向借款人出借款项主观上存在过失),人民法院对贷款方已经取得和尚未取得的约定利息与国家法定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间的利差部分仍然予以追缴。对借款方处以相当于银行同期借款利息的罚款。笔者同意上述第二种观点。
五、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
根据的司法观点,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上,应当区别认定不同借贷行为的性质与效力。对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但实际经营放贷业务、以放贷收益作为企业主要利润来源的,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在无效后果的处理上,因借贷双方对此均有过错,借款人不应当据此获得额外收益。根据公平原则,借款人在返还借款本金的同时,应当参照当地的同期同类贷款平均利率的标准,同时返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对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的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所进行的临时性资金拆借行为,如提供资金的一方并非以资金融通为常业,不属于违反国家金融管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对偶尔的、以自有资金进行的借贷,在不违背法定利率范围的情况下亦可以确认其效力。
六、民间借贷的时效何时起算
民间借贷的时效起算点有两种,第一种是从借贷合同约定的偿还本金及利息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第二种是在借贷合同没有约定清偿债务的期限的,则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开始计算。
此外,如果借据上没有注明还款时间的,在债权人没有要求债务人还款及债务人没有承诺还款之前,均不受2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为成员单位和非成员单位之间办理委托贷款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的效力认定
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28条规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可以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由此可见,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可以作为受托人办理委托贷款业务,但其只能在成员单位之间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在司法实务中,存在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为成员单位和非成员单位之间办理委托贷款的情形,在该种情形下,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贷款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存在争议。针对这一争议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20__)民二他字第29号《关于原告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第三人宁夏华源冶金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李文胜委托贷款合同纠纷一案请示的答复》中,作出了肯定其效力的认定。该答复载明:请示案件主要涉及《委托贷款合同》的效力问题,解决该问题的关键取决于受托人是否具有进行委托贷款的资质。根据《民法典》第7条以及《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2条、第3条、第18条、第28条的规定,财务公司是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可以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财务公司的代表处不得经营业务,只限于从事业务推介、客户服务、债权催收以及信息的收集、反馈等相关工作。请示案件中,在签订合同之时,受托人为西北电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宁夏业务代表处,用资人宁夏华源冶金实业有限公司并非宁夏电力系统内成员单位。但上述办法的规定系管理性规定,且尽管业务代理处不具有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资质,但其民事责任应由其上一级机构承担,在其上一级机构西北电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金融业务资质、当事人基于意思自治签订合同的情形下,不应否定合同的效力。
八、借款方已构成非法集资类犯罪的情况下,其与自然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在借款方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等罪的情况下,其与自然人订立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存在争议。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法院倾向于认定借款合同无效,认为借款人已构成犯罪,合同则当然无效。但是,最高法的倾向性司法观点认为,在此类借贷合同纠纷中,违反强制性规定的仅为借款人一方,认定合同无效并不有利于相应强制性规定的规范目的的实现,并且认定合同无效反而有利于犯罪的借款人,因此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九、借款利息如何认定
最高法《借贷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据此,无论以何种形式表现,借贷本金所有的借期收益和逾期收益,均应当以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为限。超出部分的金额不予保护。具体而言:
1、借期利息。我国《民法典》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在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时,出借方不得主张支付利息;借款合同约定应当支付利息的,未约定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肌醇利率计算利息。已偿还部分超过4倍利率的,根据债务人的主张,冲抵本金。还款时约定不明的,优先冲抵利息。如有证据证明债权人出示的借据系双方对前期借款本金和利息进行滚动结算后重新出具,计算复利的,折算后的实际利率超过4倍利率的,超出部分的利息应当冲抵本金。
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债务人应当返还债权人借款本金,无过错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赔偿资金占用期间损失的,应参照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确定。
2、逾期利息。预期利率有约定的从约定,超过4倍基准利率的不予保护。逾期利率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区分下列不同情况处理:如果仅约定借期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债权人参照约定利率或根据人民银行关于罚息利率的规定,以约定利率上浮30%-50%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本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不得超过4倍利率;如果既未约定借期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债权人参照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主张自借款逾期之日起或者自主张权利之日起的利息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违约金。既约定逾期利率又约定违约金的,债权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或者违约金,但均以不超过4倍利率为限;债权人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折算后的实际利率没有超过4倍利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