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条例
合同是基于双方民事主体或者多方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达成协商一致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协议。好的建筑工程合同条例是怎样的?这里给大家提供建筑工程合同条例,供大家参考。
建筑工程合同条例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建设地点:
二、产品供应:
1、具体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实际需要数量为准。乙方应在接到电话通知之日起的第2日内将货物运到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须达到本合同验收标准,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甲方不予计量。
2、产品型号及规格: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内径300mm,长2.15m;污水盖子;雨水盖子;雨水鼻子。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由甲方电话通知,按工程进度所需数量到场.
2、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至芙蓉别院项目工地,甲方自行卸载。
四、价格、结算和付款方式:
1、乙方供货价格:排水管80元/根,暂定200根,暂定总价为:16000元(大写:壹万陆千元);污水盖子轻型80元/套,暂定50套,暂定总价为4000元(肆仟元);雨水盖子50元/套,暂定20套,暂定总价:1000元(壹仟元)。暂定合同总价为21000元(贰万壹仟元)。
2、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现场签证单据为准计算,到货时,以甲方工作人员清点到货合格产品数量签字为准。
3、付款方式:
甲方不支付乙方预付款,货物全部到场验收合格,乙方凭全额国家税务局通用发票,甲方以转账方式10个工作日支付全款。
注:1)上述单价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因市场行情波动而变化,上述单价已包括到交货点的运输费用、运输中的损耗费用、材料检测费用;运输费、运输损耗费、材料检测费等不可另行追加计算。
2)装卸费:乙主负责装货所有费用。
3)最终结算数量按甲方实际签收到的合格产品数量为准。
五、技术要求:
1、乙方应严格要求按照相关国家质量技术标准制作生产,不符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及甲方要求的,乙方必须清除现场,甲方不予计量。
2、乙方应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
六、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质量技术标准验收,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须表面光滑、无蜂窝、麻面、裂缝、漏筋,管道接口无损伤无断裂。
七、乙方工作:
1、准时将甲方所需货物按时按量送至合同约定地点,并保证产质量。
2、甲方只负责以合同单价支付经验收合格产品并由甲方签字确认产品数量货款,在此之间因货物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供货期间乙方相关工作人员人生安全及行为均与甲方无关,乙方相关工作人员做出违反有关规定及法律的行为,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要保证甲方供货需求,按时按需供货,乙方迟延交付货物的,每迟延一日,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百分之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百分之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引起第三人索赔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十、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单价为含税价。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条例篇2
管理层(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层(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甲方全面实行项目法施工,推行企业管理层和劳务层分离的经营管理模式,经过甲乙双方相互考察,甲方同意选定乙方为本工程的劳务作业层,乙方同意在甲方的项目管理下承担本工程的部分劳务工程施工。
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本工程的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作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作方式:
乙方提供劳务合作,并负责整个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及现场各个工种的协调,安排;甲方协调乙方对工程的全过程进行管理,但甲方拥有对工程全过程各项事宜的决定权,同时甲方负责协调监理、承建方对工程进行监督。
四、工程工期180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完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180天
五、质量标准
承包范围内合格(质量评价好)。
乙方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施工,严收执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六、结算单价与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款的70%;余款年月日前付清。
结算单价:按图纸实际建筑面积90元/平方米。
七、图纸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施工范围内的有关施工图一套。
八、甲方驻现场管理层代表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
九、乙方驻现场劳务层代表为:
项目经理:施工队长:技术负责人:
十、甲方工作:
甲方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同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和投标书中承诺,组织实施工程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造价、资料、有关竣工验收的资料管理移交和交付使用向建设单位负责。
10.1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向乙方提供能满足本工程所需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构配件、施工机具、并运到施工现场。
10.2统筹安排甲、乙双方的施工设施场地和临设及办公用房等。
10.3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全面管理检验,主要有: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防护、施工放线、计量检测等,随时检查,办理工程中间检查隐蔽等,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改正落实,进行验收。
10.4组织审定乙方编制的每次统计报表及材料计划等,办理工程拨款。
10.5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工程联系与协调。
10.6按施工设计要求,组织乙方进行施工现场管理落实施工进度计划,并及时积累整理技术资料,以满足竣工时建设单位的要求。
10.7严格按照ISO2021标准要素及程序工作要求组织施工管理。
10.8甲方下达的变更、技术交底及有关的文件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由乙方签收。
十一、乙方工作:
11.1严格服从甲方的总包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项目施工管理及现场管理等一切制度,施工中应按照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按规定搞好测量定位和施工放线,对甲方提出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整改意见全面落实,不得拖延。
11.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及施工规范、规程及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照规范、规程组织施工生产,并按标准和规范自检工程质量,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提交乙方施工范围的原件技术、经济资料,由甲方整理资料及办理工程竣工验收。
建筑工程合同条例篇3
一、所属工程承包施工内容
1、对木工在施工中的要求:首先要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对项目部所发的变更资料,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认真执行;
施工过程中对完成的工程量每天要及时对照规范自检,及时整改,杜绝返工;
有节约材料的指导思想,认真进行模板工程劳务承包协议书的配制及开具租赁材料料单;
每个工作面施工完毕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到原堆放地点;要有文明施工的指导思想,做到材料堆放整齐,拆除后材料不得从楼面往下扔;
每天做到施工用具清理入库,摆放整齐,整个木工区域内有人清扫;
施工中模板拆除后应清理、整修、上脱模剂、分类堆放到指定地点,保持场面道路畅通;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木工班长始终在现场,进行协调工作,始终有负责技术的管理人员在现场配合项目部进行质量及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乙方木工班长是、技术管理员;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需用井字架、塔吊进行垂直运输的应听从项目部的安排,不得自行操作;
配合其他工程的工作,如配合水电工的墙、地面的留洞、留槽等;
爱护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应停止作业,及时通知项目部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2、甲方仅提供乙方以下工具:
a)翻斗车
b)板车
c)塔吊
d)井架
e)高凳
f)跳板。由乙方自带和采购的小型机具、安全帽(带)及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带)、雨衣、胶鞋、手套、灰桶、洋锹、洋镐、墙线、凿子、郎头、扫帚等所有除甲方提供施工机具外用木工必须自带所有施工机械,包括混凝土表面的打磨机械和凿混凝土的工具及用品。
二、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按甲方签证的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准。
2、总工期为天,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体施工进度根据甲方所安排的进度计划严格执行如期完成。从浇砼垫层开工期:c:____日历天;b:____日历天;a:____日历天。
三、总的施工要求:
依照本工程施工图,施工说明书及变更、按国家建委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验收规范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具体验收规范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进度质量奖罚:
1、甲方现场安排总进度计划,进度不能如期完成,每延期一天罚款100元,周进度计划,每延期一天罚款100元。
2、本工程主体模板分项必须确保优质主体结构,如模板分部达不到优质主体,主体扣除2元2,主体验收作一次评价。
3、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返工重做,以返工材料价格五倍赔偿。
4、工程中所有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现场施工员有权做出处罚,罚款在生活费或工资款中扣除。
五、安全达标要求: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建筑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
六、工程中所用的建筑材料
全部由甲方供应到工地现场,如发生材料不能及时供应,脱节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办理停工签证手续。
七、各工程承包价格如下
(1)c厂房元㎡、b厂房元㎡主体结构达到优质;不粉刷按c厂房元㎡、b厂房元㎡结算。a厂房暂定由乙方施工,如b、c厂房施工质量达不到优质主体,甲方有权另行发包给其它班组。a厂模板承包价为元㎡,质量及其它各方面做得较好将另行奖励0.5~1元㎡;做不好时扣0.5~1元㎡。
(2)以上分部工程,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另行安排其他队伍施工,施工的每分部单价按以上单价在总价内扣除。
(3)在每一分部工程施工前甲、乙双方必须另签施工协议,如分部不签施工协议,该分部不得清帐。
2、生活费发放按甲方所排工程进度发放,具体每月生活费发放金额按每月各工种实际出勤施工人数,按15元天计算,生活费发放必须经过现场管理人员签字后报项目经理部审批。人工工资在春节之前付已完成工作量的70%以上,余款________年内结清。
甲方:_____乙方:_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建筑工程合同条例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
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
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
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所有箱体两栋楼总造价为__________元。不含税,不开票。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付款方式为预收定金__________元,提箱壳付__________元提明箱时付__________元,提二层板电器时付__________元。剩余完工后付清。
七、承包方向
发包方承诺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八、专用条款:
1、工程质量等级:本工程质量等级为__________
2、工期问题: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箱体时,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时提供箱体。做门板时甲方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九、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2种方式解决。
(1)提交呼和浩特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建筑工程合同条例篇5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甲方需在自己宅基地上建筑民房,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房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为明确责、权、利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甲方准备在自己宅基地上建筑民房一栋。经与乙方接触、洽谈、协商,决定将其房屋建筑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建设。
二、承包方式:
三、工期:工程从___年___月___日开始动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乙方按照甲方的图纸保质保期来进行施工。
四、付款方式:
五、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组织施工;甲方依据施工图组织验收,对不合格的项目必须进行返工,所产生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施工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待工程全部结束后,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六、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由甲方负责为本工程提供水、电源及水电费;
2、甲方负责协调周边及邻居关系,如因此造成的停工或窝工,由甲方向乙方承担民工基本工日费用,工期顺延;
3、由于停电或其它原因影响工期时,不能追究乙方责任,工期顺延。
七、安全责任:
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没有任何法律责任。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要按实际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额的双倍向对方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所补充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定解决,协商不成,由起诉方合同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__年月__日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条例篇6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严格履行。
一、甲方推荐介绍乙方在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服务,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服务费。
二、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与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甲方不承担该工程的质量责任、工期责任、安全事故责任、税费、工资、材料等款项的付款义务。
三、乙方在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按工程决算金额1%支付服务费给甲方。
四、乙方确保在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的物资供应除钢材外全部由甲方负责供应,价格随行就市,具体要求以供应合同为准,乙方未按具体合同约定结清物资供应款时不得向第三方采购。
五、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项目地有关建设主管部门的关系,按发包方要求组织工程项目验收备案。
六、甲方按乙方工程进度收取服务费,甲方可凭乙方的付款通知和收据在甲方领取,乙方在本合同上签名盖章视为授权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可以从工程进度款中代扣。
七、乙方在工程承包中有关法律责任牵涉到甲方或连带到甲方或甲方垫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保证及时向甲方给付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额日万分之七向乙方赔付资金占用损失和实现债权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八、本合同中乙方的义务,乙方请 (公民身份号码 )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九、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全部款项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条例篇7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严格履行。
一、甲方推荐介绍乙方在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X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服务,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服务费。
二、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与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X限公司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甲方不承担该工程的质量责任、工期责任、安全事故责任、税费、工资、材料等款项的付款义务。
三、乙方在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X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按工程决算金额1%支付服务费给甲方。
四、乙方确保在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X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的物资供应除钢材外全部由甲方负责供应,价格随行就市,具体要求以供应合同为准,乙方未按具体合同约定结清物资供应款时不得向第三方采购。
五、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项目地有关建设主管部门的'关系,按发包方要求组织工程项目验收备案。
六、甲方按乙方工程进度收取服务费,甲方可凭乙方的付款通知和收据在甲方领取,乙方在本合同上签名盖章视为授权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X限公司可以从工程进度款中代扣。
七、乙方在工程承包中有关法律责任牵涉到甲方或连带到甲方或甲方垫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保证及时向甲方给付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额日万分之七向乙方赔付资金占用损失和实现债权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八、本合同中乙方的义务,乙方请(公民身份号码)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九、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全部款项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条例篇8
本合同经下述双方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市(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理先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授权)
出生地:(国家)
国籍:(国家)
总部:(国)市
在_______国的通讯地址:_______信箱:_______鉴于甲方要兴建的_______,乙方提交报价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被招标委员会接受并已中标。根据_______国_______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号决议,双方缔约于下:
(一)合同内容乙方要完全、准确地按照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程量表、价格表与合同条款有关的书面协议,在_______市______________对进行施工。
乙方承认自己对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确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同意缔约,按合同施工。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兑美元比例为______________。
这个金额是用单价乘实际工程量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则根据临时报表进行支付,临时报表的书写方法应是双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对乙方的支付要根据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
合同价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为施工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开支、义务、各种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在______________国国内或国外新增加赋税。
(三)工期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第_______号附件的说明,在自移交场地之日起的_______天之内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节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内。如果乙方由于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认为不可按期完工的话,可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并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证实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四)移交场地根据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进行工地交接,交接时须签订纪要,双方各持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场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内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纪要,并将纪要的复印件寄给乙方。起草纪要之日等于乙方接收场地之时。
(五)查看工地乙方承认在签认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提供范围等。由这些因素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六)履约保证金乙方应自被通知中标的第二天起的30天内,向甲方寄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该合同总额的20%,或在指定期限内将以前寄存的投标保证金补充到上述比例。该合同只有在寄保证金之后才对甲方产生义务。
有现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条件第11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保函须在合同整个执行期中都有效,真到最后交付工程为止。该保证金始终都由甲方保存,作为乙方完成施工和履行甲方权利的保证。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挂号函件后,最多在一个月内,按可能业经被扣除的金额的相同额度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的余额,或者从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有权索赔,只要用挂号函件通知乙方即可,无须诉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甲方有权从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债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合同条例篇9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但不包括外墙幕墙工程、雨篷及钢结构工程、电梯工程、通风及空调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及精装修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开工令为准)
交工日期:年月日(具备部分精装修队伍进场条件),月日完成所承包范围的所有分项工程。
四、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人民币仟佰万元(以工程结算为准)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自双方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
年月日
建筑工程合同条例篇10
建筑工程施工中,劳务承包大致可分企业自带劳务承包、成建制的劳务分包、零散的劳务承包三种情形。对于建筑工程劳务施工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劳务施工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建筑工程劳务施工合同范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工程工期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2.本合同附件;3.招投标文件;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六条标准规范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甲方责任和义务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费用: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第八条乙方责任和义务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建筑工程合同条例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机械设备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租用甲方机械设备为:
设备型号数量产地编号现值租金/月
第二条:租赁期限
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租用甲方机械设备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十日内,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如未续签合同也未退还机械设备,视甲方继续租用机械,本合同除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外,其他条款继续生效,但甲方有权随时终止租赁关系,并收回机械。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每月为(大写)元(小写元),按月计算,每月提前五天支付。对首月施工不足月的按月计算租金,末月施工超过25天(含25天)以足月计算租金,未超25天则按日计算租金,每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计算。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折合1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小时(甲方免收租金天数对应的台班时间不计入累计时间),确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每小时租金按月租金除以240小时计算。
3、如因乙方或工地施工方或天气原因造成停工或者工作时间减少等原因,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外,皆不影响租金的计算,乙方仍要依约支付租金。
4、租金付款方式为:①现金;②现汇。甲方收到后开收款收据。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械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及时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五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承担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及辅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费用由乙方承担。维修一次需更换的零配件_______元以下由乙方负责承担,在_______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2、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租金不予扣减。如超过三天,超出的天数不计算租金,但必须有甲方机手(操作手)的签字认可。
3、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5、机械租赁期间,乙方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移工作地点。
第六条:租赁机械的运输方式及运费的承担
1、乙方指定运输方式为:①汽运;②铁运。
乙方租赁甲方机械,如租期不足个月,乙方承担双程(进场及返程)运费,如租期在个月以上,则租赁机械的进退场的运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即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约定交付租赁机械,并在租赁期限内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2、甲方应保证租赁物在租赁期限不被第三人主张权利。
3、甲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____名,其每人工资_____元/月,由_____方负责承担,并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费用由_____方负责承担。机械操作手不承担施工技术责任,但必须服从乙方的管理,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按乙方的要求进行施工。
4、乙方支付全部的租金后,甲方应提供在其所在地开具的的应税发票。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2、在租赁期间,本合同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在占有、使用租赁机械期间,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风险和责任(如查封、扣押、被盗、被损毁、灭失或乙方包括工地施工方指挥有误等)由乙方负全部责任(被盗、被损毁、灭失的应按机械的购买价格予以赔偿)。租赁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有权按约定的方法、地点和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设备进退场时,乙方应提供无偿的人工机械服务,退场时必须给甲方签署设备退场证明。若乙方未履行签字手续,退场时间则以机械操作手或运输单位(运输司机)确认的退场时间为准。
4、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物上增加或拆除零部件。
5、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借款给甲方机械操作手,否则甲方概不认可。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如租赁物被第三人主张权利,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否则,甲方有权停机待款,但停机期间仍然计算租金。如乙方付款后继续租(使)用,停机期间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甲方除有权直接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转租期间的租金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转租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4、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违法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反,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____%的违约金。
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由乙方每逾期一日按所欠租金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全部支付完毕。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则乙方应按实际损失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如逾期五日仍未付清所欠租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归还租赁机械,否则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返程运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如因乙方欠付租金而产生纠纷,则甲方所聘律师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皆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合同条例篇1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1、工程名称:
1. 2、工程地点:
1.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1.4、设计说明:
1.4.1、楼面顶层窗户上方拱形中间点缀七彩跳变的LED点光源,窗户正面采用兰、白两色可控LED数码管渐变。
1.4.2、楼体轮廓采用可控LED七彩数码管勾勒,色彩变化为行云流水,七彩追逐的效果。
1.5、工期:本工程完工工期自合同生效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15日内。
1. 6、工程质量:按国家和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标准验收。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和时间的要求。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2、指派专人负责合同履行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联系协同办理验收、变更、登记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手续。
2.3 、在施工过程中,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指派专人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 4、有权对原设计提出变更,在双方共同确认的条件下,做好变更记录。
2.5、项目验收交接后,按协议及确认的变更记录及时付款。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指派专人为驻工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方案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若要求乙方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因提前完工而采取措施的费用。
4.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则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等国家制定的施工以及验收规范和甲方的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
6.1、本合同生效 ,甲方分三次支付总额为36000.00元的合同价款。
6.2、第一次:合同签订后的2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2%即15000.00元的工程材料款。
第二次:乙方进入现场开工后的2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2%即15000.00元的工程进度款。
第三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6%即6000.00元的工程结算余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7.2、由于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支付乙方的违约金,并承担延误工期的损失。
7.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设备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7.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5、未经甲方书面文件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7、因一方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双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因一方违约而延期并在延期阶段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造成另一方损失的,不得以不可抗力事件为由主张其免除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8.2、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不可抗力认定证明。如对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有异议并因此发生仲裁纠纷,应以仲裁裁决的认定为准。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甘肃省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若项目没有调整或增减,则按本合同价款结算;若变更或增加工程量,变更或增加项目在报价文件中已有列明单价的按报价书的单价和安装实际工程量结算,在报价文件中没有列明单价的工程,原则上按《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现行相关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结算。本合同未涉及事项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解决。
10.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到场,72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若是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质保期满后发生质量问题,收取相应的材料及人工费。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是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
11.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1.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1.4、与本合同有关的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会审记录、项目变更文件、凭证、通知书、确认书等文件,以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工商执照和资质证书(经乙方盖章的复印件)、乙方的报价文件等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条例篇13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违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经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信息产业园区______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4.结构类型:框架
5.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式:
承包方(乙方)对_____信息产业园区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劳务人工费总承包。
三.承包范围:
1.本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发出的施工图中地梁面以上钢筋工,模板工,泥工三大工程所属的劳务工作。(不含水电,消防,门窗安装,油漆,涂料,栏杆及扶手钢筋竖焊金属构架,防水及外墙面隔热保温等工程)
四.承包工期:
1.开工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双方确定的'开工报告为准)
2.竣工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费用标准:
1.劳务费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_____─_____以上/每平方米_____元(结算单价:框架每平方_____/㎡计算,砖砌体内外墙抹灰及面砖,楼地坪按每平方米为_____元)
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包括地梁面及以外的工程)双方以现场市场价进行协商处理。
3.工程在施工过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劳务整体在人民币__________元以内,甲方不另外补份,变更量在__________元以上,甲方将变更的劳务费按实调增(建筑面积增加不在此约定范围内)。
六.工程质量
在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安排下,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七.履行保证金及劳务人工费及支付:
1.乙方进场施工在一周内向甲方缴纳劳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2.甲方在工程主体封顶五日内一次性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本工程主体框架结构到五层楼面完,甲方按总价的85%支付乙方劳务费,以每本月25日进行工程量的结算,次月五日内支付85%人工工资。
4.该现场除合同包干外的另外用工,每日平均50元,技工为每日70元。
5.甲方应将乙方的人工工资打入乙方的账户,乙方向甲方提供人工费收据。
6.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劳务工程款。
八.甲、乙方的职责:
1.乙方只提供对焊机一台以及该项目施工工程中所需用的“扎丝,元钉铅丝,”其余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提供乙方人员的办公室和住宿用房,食堂的设备及锅具。
3.乙方免费提供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工作用餐。
九.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现场停工、待料甲方按现场人员每人每天补贴人民币_____元。
十.现场安全:
1.现场按甲方要求,乙方人员应遵守现场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乙方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自行负责。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条例篇14
合同编号: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
工程类别:__________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煤炭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三、资金来源: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工程内容:________
1.承包范围: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详见附表1-1、1-2):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万元。
2.合同价款的计价依据
(1)____年以________文颁发的预算定额(统一基价);
(2)____年以________文颁发的费用标准;
(3)____年以________文批复的人工费单价;
(4)____年以________地区预算价格;
(5)其它:_____________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征用和施工组织设计内规定的临时用地的租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工程现场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办理建筑许可证及应由甲方办理的其它证件。
3.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四通一平”,即通往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通讯线路、运输道路、平整场地;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负责场外运输道路的维修,安排好现场排水沟流向。(“四通一平”工作如甲方无力承担时,可委托乙方承担。)
4.协调地方工农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保证水、电、路、通讯工程的正常使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设计说明书及施工图一式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质资料、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___份;___天内提交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进行现场校验。
6.组织乙方、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做好交底会审纪要,在会审后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7.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依据,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8.按时参加工程的月末验收、中间验收(如双方约定也可由甲方负责组织月末和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签证和竣工结算。
9.指派_____同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签证和受理各项报表及协商其它有关事宜,及时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实行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行甲方的职责。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前任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凿井设施、水电管路的敷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进行文明施工,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4.及时向甲方提出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计划;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等。
5.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提出工程竣工决算。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双方约定的移交日期应负责保管。
7.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建井时,负责建筑物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矿井移交时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凡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所发生的维护和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8.指派___同志为乙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及与甲方的联系工作。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验收。
二、甲方未能按约定完成“四通一平”、图纸供应不齐全不及时,供应的材料、设备和工程拨付不及时,以及不可抗力、外部关系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和窝工,经甲方签证后,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致延误工期时,工期不予顺延。
四、提前或延误交工,每天按工程造价的万分之
支付提前竣工费或承担违约金。
第四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书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装等单位工程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见附表3)。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的工程质量标准检验。
三、甲方要求的“创优”工程,工程竣工后,经质量验收达到优质工程,甲方应按工程造价的__%支付优质工程增加费(最高不超过该工程原预算造价的2%)。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应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抽验复验,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和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经上级主管部门、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甲方和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由此而发生的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五、工程验收
1.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由甲乙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月度验收和中间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证书上签字。
2.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或监理单位参加检验,双方确认工程合格后在工程验收证书上签字,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参加检验,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工程隐蔽后若甲方提出复验,乙方应予同意,复验合格,工期相应顺延,其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复验不合格,费用应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对隐蔽工程自行验收,甲方提出复验,不论合格与否,费用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3.竣工验收。乙方在单位工程预计竣工前___天向甲方提出竣工报告及相关图纸、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在__天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在验收证书上签字,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级并认证。如验收不合格,应分清责任,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发生费用及工期由责任方负责。
4.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备齐全部竣工资料一式___份,移交甲方。
六、工程保险。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保修办法,负责保修。保修期为:土建工程__年;安装工程__年(暖气工程按一个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实行保修。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价差处理
一、由甲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数量(详见附表2)。
二、除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三、任何一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证书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应用于工程建设中,且应按指定时间远离施工现场,其复验费用由材料、设备供应方承担。
四、因材料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仓库保管费)由材料供应方负责。
五、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签证,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费用。
六、因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待料时,其停、窝工损失由供货责任方承担。
七、本工程材料价差按_________文《煤炭建设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价差调整办法》中有关规定计算。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按合同总价款(或当年计划建安工作量)的___%支付乙方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支付临时设施费___万元;凿井措施费___万元。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调整后合同总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等保修期满工程质量仍然合格,欠付的工程款连同利息一次支付给乙方。井巷工程办完交工验收即一次结清。
四、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除工程计价依据外,还应有: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设计变更文件;
3.隐蔽工程、工程变更、岩石硬度变化、材料代用等签证;
4.井巷涌水量实测资料及地质条件变化的实测资料;
5.价差调整资料;
6.其它有关工程造价增(减)的合同文书往来函件或签证。
五、凡双方议定在本工程中采用的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授权部门规定的定额(或基价)、费用标准、人工、材料、设备价格等调整时,应相应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六、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的滞纳金。
七、确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及其它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
九、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____日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查,乙方应负责对审查中的疑问进行解释。甲方在收到文件____日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约、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双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进行施工。由于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增减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工程量增减变化等)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工期也做相应调整。
三、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设计或有关技术部门审查,甲方同意后采用并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甲方如需修改或变更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变更通知书或修改图纸,乙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乙方才予实施。
五、施工中如发现地下埋藏的古迹、文物等障碍物,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报告文物管理机关处理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由此增减的工程量及费用由甲方负责,并相应调整工期。
第八条工程监理
在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项目中,要认真执行煤炭部以煤基字[1996]第254号文发布的《煤炭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正式通告监理单位及总监名单、监理职责、监理范围。监理单位要向乙方通告监理工程师名单及从事专业。乙方要配合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甲方、乙方及监理单位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按照规定的方式交换信息。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使用的,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三、保修期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日内进行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另请施工单位进行修理,因此而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违约责任
一、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并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煤炭部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调不成或调解未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施工安全
乙方应按煤矿安全法规及有关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十二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份(包括附件),甲乙方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由甲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煤炭部地区工程造价管理站、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监(公)证的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监(公)证手续。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要办理鉴(公)证的,自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补充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
…………………………………………………………………………………………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建筑工程合同条例篇15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严格履行。
一、甲方推荐介绍乙方在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X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服务,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服务费。
二、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与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X限公司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甲方不承担该工程的质量责任、工期责任、安全事故责任、税费、工资、材料等款项的付款义务。
三、乙方在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X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按工程决算金额1%支付服务费给甲方。
四、乙方确保在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X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的物资供应除钢材外全部由甲方负责供应,价格随行就市,具体要求以供应合同为准,乙方未按具体合同约定结清物资供应款时不得向第三方采购。
五、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项目地有关建设主管部门的关系,按发包方要求组织工程项目验收备案。
六、甲方按乙方工程进度收取服务费,甲方可凭乙方的.付款通知和收据在甲方领取,乙方在本合同上签名盖章视为授权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X限公司可以从工程进度款中代扣。
七、乙方在工程承包中有关法律责任牵涉到甲方或连带到甲方或甲方垫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保证及时向甲方给付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额日万分之七向乙方赔付资金占用损失和实现债权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八、本合同中乙方的义务,乙方请(公民身份号码)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九、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全部款项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条例篇16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时间:
发包人: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湖畔护坡工程承包项目发包给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护坡全长按米计算。
第二条、施工方案
护坡
(1)基底宽米,厚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为米,受力部分需冷拉丝砖带,外墙做磋沙(水泥标号为42.5,砖要好质量的青砖或红砖)。
(2)拆除厕所旁房屋三间,作进出路。
(3)完工后做围墙10米左右。
(4)墙与岸间的空隙用泥土夯实,并在墙上加适量的漏水管。
第三条、合同工期
1、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期为日,暂定于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下达开工令后方可开始施工。
2、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价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承包价为__元。
2、上述总承包价为包干价,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费用(包括拆房,打围墙),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后付__元,除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质保金外,剩余部分付__,质保金一年满后付清(时间按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甲方义务
1、按合同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2、帮助协调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用电等事宜。
第六条、乙方义务
1、承包人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日常相关事宜,确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稳定。
2、承包人必须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转包他人。
第七条、施工安全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凡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方案》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内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由双方在签订,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份,上方各执一份,上交份。
发包单位(甲方)(盖章)
承包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__年__月__日
建筑工程合同条例篇17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三、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六、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39;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建筑工程合同条例篇18
承包单位:__十六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发包方:__十六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为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明确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增强项目部主管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根据发包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以及公司内部承包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公平、合理、效率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合同金额:万元;
四、合同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承包范围:中标合同的全部工程;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兑现《施工合同》目标,全面维护企业信誉。
第二条项目管理责任目标
乙方应全面完成业主合同确定的各项目标和本合同确定的以下各项目标:
一、上交款比例:上交款比例为结算价(以业主最终批复结算额为准)的%。其中%为经营承揽利润上交部分,%为管理创效上交部分。承包方的资金占用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大修费、工会经费、劳保统筹金、医疗保险金以及各种税金等,已核定在本项目责任成本中,不包括在上缴承包费之内,由承包方另行按有关规定缴纳。对于国家、行业对建设项目造价的政策性调整,在业主最终批复后,公司根据利润状况进行二次核定;
二、工期:全面实现业主核定的总体控制工期目标,同时实现公司核定的里程碑目标;
三、工程质量:满足业主合同质量要求,杜绝等级以上质量事故;
四、施工安全:无重伤和亡人事故,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五、工程结算额:通过加大变更索赔等方式,确保项目最终结算额≥合同价(含暂定金);
六、确保项目无亏损、无债务纠纷,无因进度、质量、安全、环保造成对企业的投诉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如出现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完成公司下达的其他指标。
第三条成本控制
一、承包方负责全面推行责任成本管理,强化责任成本控制,压缩非生产性费用开支,合理使用项目资金,严格将各项费用控制在责任成本预算有关费用指标之内;全面完成上缴内部承包费;
二、负责按规定程序做好劳务、材料、设备三项招标工作,及时签订合同,避免经济纠纷;实行工序单价承包,严格按规定对施工队进行验工计价,验工计价实行主管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联合签证制度,杜绝超标准计价和超计价拨款的情况出现;运用超常规手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变更索赔,为项目多创效益;
三、对于施工过程中业主以任何形式发放的奖金在冲抵业主按合同条款提取的奖励基金并报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分配,项目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分配。
四、钢材、水泥价差:本工程按Ⅰ级钢筋元/T、Ⅱ级钢筋元/T、钢绞线元/T、水泥32.5级元/T、水泥42.5级元/T计算列入责任成本费用。实际平均采购价格高于或低于此价格,在项目终结审计时给予调整责任成本和应上交款数额,期中不作为调整上交款依据;如果业主给予调差,正价差收归公司所有,负价差冲抵上交款。
第四条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负责审查批复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重难点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定期下达施工计划和有关经济指标;
二、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实施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管理活动以及各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三、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者,发包方有权采取一切措施予以制止,包括提出批评、责令改正、撤换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
⒈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工作,被业主、监理、地方政府通报批评,造成很坏影响的;
⒉工程项目出现严重亏损,导致工程无力进行下去的,或者长时间无力按合同规定完成上交发包方费用的;
四、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发包方在关系协调、施工技术、科研、三项招标、变更索赔、成本管理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
五、负责根据承包方各项合同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集团公司、公司的有关规定,对承包方实施考核与奖罚;
六、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负责本项目从上场至竣工移交期间的所有项目组织管理工作,代表发包方认真履行与业主所签订总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权利及义务,全面落实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严格执行发包方和集团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负责根据工程情况和合同要求,编制实施性总体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控制工期的重点、难点工程编制单项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性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重难点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报业主和发包方审批后实施。承包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修改已经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三、全面履行项目质量与安全的管理责任,负责落实发包方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本项目的生产质量安全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杜绝质量、安全等级事故。一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并在12小时之内向发包方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四、负责合理调配、组织和配置项目内的各种资源。在施工单位投入生产要素不能满足施组计划需要时,有权下令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调集所属资源以满足施工需要;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的施工单位,有权对其承担的任务进行调整;对不称职的施工单位或分包队伍,有权提出撤换和辞退。负责预防和制止施工队偷工减料、盲目生产、不服从统一安排的无视质量、安全、工期的不良行为;
五、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妥善处理各种劳资关系。
及时与项目部自用农民工、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督促成建制施工队与所用农民工、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避免出现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而出现的劳动纠纷;负责施工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关心和帮助施工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尤其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工资能及时得到发放。积极帮助和鼓励施工队通过加强管理,提高工效,降低成本,增加收入;
六、项目经理部要注重内部架子队的培养,负责在本项目上至少组建并培养出一支有战斗力的内部架子队
七、负责项目施工期间内部息工人员的待岗工资;
八、项目经理部的职权只限于本合同约定的范围,超出本协议对外经营业务或是签订经营合同,需经公司授权或确认。未经公司授权或确认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九、在未经发包方许可的条件下,严禁承包方将本合同向第三方出示或将合同内容对外泄露。
第六条内部承包费用结算办法
一、工程进度款:承包方收到业主批复的计量支付报表和拨款后,应立即按本合同核定的上缴承包费用比例或公司中期下达的财务指标按季上缴内部承包费;
二、工程结算:
⒈承包方代表发包方根据总承包合同文件和有关协议,向业主申报办理验工计价和竣工结算工作,并及时收回工程款;
⒉承包方应在同业主办理完工结算后的10日内,向公司经管部门书面报告同业主的结算情况,并同时提交承包费用结算的申请报告;
⒊承包方承包费用结算,由公司经管部门根据业主最终结算情况,并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计算和扣除发包方应得的`费用之后,即为承包方承包费用的结算总额。公司财务、审计部门根据经管部门的最终结算,清收承包方应交费用,鉴定承包方经济责任。
⒋承包方与业主结算后,力争15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追回交还发包方。
第七条风险抵押
为充分体现内部承包合同的严肃性,确保承、发包双方的责、权、利,本项目实行项目主管风险抵押制度:
⒈根据规定,本项目党政主管风险抵押金各为元(若党政主管由一人兼职,则为元),风险抵押金于内部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向公司财务部缴纳。任何人不得以公款作为抵押金,否则不予计息及分配个人分成。
⒉主体工程完工后,经过公司风险评估后,可退还50%-70%的风险抵押金;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经过公司风险评估后,可退还100%的风险抵押金,⒊风险抵押金的利息,单利月息1分计息,但按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扣除了的风险抵押金,从发文处理之日后不再计算利息,从发文处理之日前应计算利息。
第八条奖罚
为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发包方采取项目中期(半年、年终)目标责任书考核和项目结算考核两种方式对承包方进行考核。
一、项目中期目标责任书考核:按公司各期出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结算考核,根据承包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上缴内部承包费用指标情况,实施奖罚:
⒈若完成(或超额完成)项目管理责任目标,除一次性返还风险抵押金并按期计息外,竣工结算时,按实际超交款30%的金额返还项目经理部,其中的50%奖给项目经理部党政两位主管(若党政主管有一人兼职,此比例为30%),其余由项目经理部研究奖励有关人员。在项目任职不足一个责任期以项目开工至完工结算整个期间为一个责任期的,按实际任职期限占责任期限比例计算;
⒉若未完成项目管理责任目标,根据项目管理责任目标进行处罚:
⑴如未完成经营承揽利润上交部分的上交款指标,每减少1%扣风险抵押金的20%;如未完成管理创效上交部分的上交款指标,每减少1%扣风险抵押金的10%;
⑵如项目结算价款低于合同价,每减少1%扣风险抵押金的2%;
⑶质量事故:质量事故累计损失为合同总价0.5%-1%的扣20%,为合同总价1%-1.5%的扣50%,为合同总价1.5%以上的扣100%。
⑷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累计损失为合同总价0.8%-1.3%的扣20%,为合同总价1.3%-1.8%的扣50%,为合同总价1.8%以上的扣100%。
⑸工程进度:承包方应严格按业主合同工期竣工;如因工期告急被业主投诉而需要公司主管领导蹲点的,扣风险抵押金的20%;若因拖延工期造成企业损失,损失金额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另按业主罚款的20%给予项目部党政主管罚款。
⑹业主考评:①业主约见法人代表二次以上的,每超一次扣风险抵押金的10%;②累计评为C级单位二次以上的,每超一次扣风险抵押金的20%;③每评为一次D级单位扣风险抵押金30%。
⑺以上扣款可多项叠加计算,如风险抵押金扣完后,其罚款每超过风险抵押金数额的50%,给予行政和技术职务各降一级的处分。⑻对竣工未完成上交款指标的项目,项目经理及党工委书记三年内不得任职。
⒊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风险抵押金不予返还,效益分成工资不予兑现,项目经理和直接责任者予以免职、下岗。
⑴工期进度严重滞后或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被业主勒令清场或更换项目承包人的;⑵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原因,导致该项企业资质降级或吊销及失去一定区域市场的。
第九条:合同附件
以下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附件有关内容与本合同发生矛盾时,发生矛盾部分以本合同为准。
一、《项目管理责任目标承诺书》;
二、发包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及其所有附件;
三、《合同段责任成本预算》;
四、发包方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规定。
第十条:其他
一、因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由双方另行商定;二、项目经理应履行《施工合同》确定的缺陷期修复责任,有责任催还业主扣压的质保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方三份,承发包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后失效。
发包方:__十六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公司总经理(签字)
承包方: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党工委书记(签字):
签约日期:二○__年月日
建筑工程合同条例篇19
甲方:__项目部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承包位于的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快速、优质、安全完成工程任务,现将本工程的工程技术资料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干(工程量单价计价)的方式将工程技术资料交由乙方编制和整理。
二、承包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资料的收集整理、工程保证资料、管理资料、施工资料、工程施工变更签证资料、安全资料以及竣工备案资料的编制、整理和归档;
2、各部门及专业施工单位之间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相关资料的传递与落实、回复;
3、负责本工程所有建筑材料实验送检(主要包括钢材、水泥、砌体材料、砂石、外墙砖的原材料实验,混凝土、砂浆的试配与强度检测等相关实验,钢筋的焊接实验等),整理、归档实验检测报告和材料;
4、汇总整理各专业分包单位(桩基础、预应力、水电、弱电、消防、电梯)的资料,与建设主管的各职能部门衔接、资料备案等所有事项。
三、承包价格
以该工程建筑面积(共70000平方米)每平方米2.7元计算,合同总价共¥189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玖仟元整),该费用为税后价,已包含乙方编制资料人工工资及乙方应当依法缴纳的相关税费。
四、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如下:
1、本合同生效且常驻工地的资料员到工地开始工作后,向乙方支付资料款的%;
2、基础验收合格、资料同步完成经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资料款的%;
3、主体完工验收合格、资料同步完成经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资料款的%;
4、竣工验收完成、资料同步完成经验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资料款的%;
5、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完成(包括收集各专业分包单位的资料汇总整理、备案)且所有资料进入档案馆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剩余资料费,如由于建设单位或其他各专业配套单位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及时备案,则甲方在竣工验收四个月内付清余款,但乙方有义务在资料备齐后完成备案归档。
五、甲方义务
1、为乙方配备脑及打印机设备、纸张、及其它办公耗材等;
2、为乙方现场资料员提供住宿及伙食;
3、乙方外出到相关单位办事或者送检材料时,为乙方提供交通方便。
4、沟通协调乙方与监理、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
六、乙方义务
1、至少配备名具备资质的资料员驻守工地现场办公,乙方指定为驻地资料员。驻工地资料员应当相对稳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换或撤离资料员;
2、保证所有资料、半成品试验及时到位,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不得因材料实验、资料的原因影响材料的使用及工程进度;
3、认真落实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的相关制度,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善资料的编制整理;
4、及时传达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指示、指令,负责与检测中心及相关管理单位的联络及相关工作;
5、负责资料的编制、整理及其他专业分包单位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及资料的备案工作;
6、按时参加甲方、建设方、监理单位召开的各种例会、技术方案、施工方案会,并整理好会议纪要,转发给各建设参与单位。
7、配合工程建设各分包单位办理签证,及时传达管理单位对各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函及处罚指令;
8、乙方工作人员应服从甲方管理,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所有事故,由乙方承当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支付资料款,如不能按约定时间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资料员不得随意擅自离开工地现场,如需离开应向甲方请假,如未请假离开,每次罚款元;
3、乙方必须根据工程的进度同步编制、整理其相关资料(包括实验、检测等),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如发现资料或其他实验资料未按工程进度及时编制整理,每次罚款元,分部工程验收因资料原因不能及时验收时,每次罚款元,且所造成的重复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未按规范规定做齐所有相关实验或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实际每项少做或少送一次样品实验,按实验室单项试验费双倍扣回并处以元/次的罚款,并视问题的严重程度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力;
5、乙方应对所有资料的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由于乙方资料不准确、及时、完整,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或者工程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万元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合同变更和终止
1、除出现本合同约定解除的情形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应当及时整改甲方在监督管理过程中提出的整改要求,若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有效整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完善,付清工程资料费用后,本合同书自动终止。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由致本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全面、适当履行本协议的,该方在履行合理通知义务后,可依法主张免责。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保留对乙方工作情况的监督;鉴于乙方只承包了本工程的工程资料,在不违背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提出的正当要求条件下,乙方有权选择自己的作息时间,甲方不得干涉。
十二、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建筑工程合同条例篇20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根据工程需要,租赁乙方施工机械(附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机械设备事宜签订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车型:(见表)
二、租赁使用地点:
三、租用期限: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时,且机械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现场之日起计租,租期至甲方正式通知乙方退场时止,乙方因任何原因而未按通知规定时限退场的,将不再计算租赁费。
四、机械设备租赁形式及结算方式:
1、乙方以月租形式将机械设备租给甲方,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月,________元/小时,租赁时间不足一月者,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日租金=月租金/31天;
2、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产生的运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3、租金的结算方式:甲方原则上每月25日对乙方进行租赁费结算一次,并在下月5日前支付上月租赁费用。如因甲方上级或业主拨款不到位时,乙方充分理解甲方资金的困难,同意相对延迟支付;如若甲方还需增加机械设备,增加的机械设备采用本合同中价格,费用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格式租赁合同注意事项住房租赁合同厂房出租合同并随本合同规定支付;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燃油、辅油等及其相应费用,完好率每月不低于28天,每低于一天从月租金扣除一天,确保甲方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2、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场地,并保证施工环境良好。乙方同意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和环境符合机械设备作业条件;
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手续齐全(合格证、技术检验证等)。如因机械设备手续不全而被地方扣留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的机械设备应保证外观整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满足施工需要,在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且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理好时,应提前采取措施,保证甲方工程的正常施工;
5、甲方无权将乙方的设备转租、拍卖、抵押。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将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有关本合同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该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机械设备退场结算后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