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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股权代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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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通常是为了达成某种目标或解决某个问题而制定的,是各方之间自愿遵守的约定。优秀的个人的股权代持协议是什么样的?下面给大家带来个人的股权代持协议,供大家参考。

个人的股权代持协议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名义持有甲方对______________公司1%股权相关事宜(代持股事宜)达成本股权代持协议(本协议):

一、____公司概况:

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注册资本______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____持股____%、______持股____%、______持股____%。

二、名义持股事项

甲方同意乙方为其对____公司股权的名义持有人,乙方对公司的名义出资全部由甲方实际出缴。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持有的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股权份额1%)由乙方代为持有,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及义务,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因其出资所形成的股权,但其对相关股权并不享有任何所有权、收益权或处置权。

2、甲方、乙方已确认并知晓______有限公司的章程,乙方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名义股东的义务和责任。

3、甲方作为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的最终承担者。甲方有义务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在期满前三日)内将出资款交付给乙方;甲方有义务按照股东会决议事项在相关决议规定时间期满前三日内履行货币给付及行为给付义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所参与表决的股东会决议事项除外);如因本条约定及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相关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作为名义持股人向甲方作如下承诺: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转让、出质公司股权(甲方实际持有的1%部分);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内或对外进行担保;

6、甲方在发现乙方未诚实履行代为持股人义务的,后者有可能损害甲方利益时有权对乙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7、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当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在参与公司决策意义的公司商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股东会议、参与投票、参与表决、企业对外签订合同等以股东名义参加的商事活动)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认可。

8、甲方有权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在甲方决定将公司股权转移到自己或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无条件的完成股权转让;乙方须无条件的配合甲方签订、办理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及手续;涉及到股权对外转让时,乙方应在对外转让股权的股东会及相关所有会议及表决中投同意票,配合甲方完成股权对外转让的事宜;甲方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第三人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9、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

甲方享受公司全部股东权益和收益,该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股息及红利、违约金、赔偿款、补偿款等。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也不因为担任名义股东而获得任何报酬。

乙方承诺将其代持股所产生的实际收益及权益全部交由甲方享有,并承诺在取得收益后的五日内将该收益划入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指定账户。

10、甲、乙双方的风险确认及分担方式:

甲方虽系公司股权的实际持有人,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亏损由乙方(即名义持有人)承担。

11、保密义务:

双方对本协议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如因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第3项的规定按期将出资款交付乙方的,或者未按照约定履行货币给付义务及行为给付义务的,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以股东名义行使表决权的,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整,该损失系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双方对损失金额充分认可,不存在过分低于实际损失的情形。

3、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将甲方实际持有的1%部分单方面转让、出质的,或者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公司名义对内或对外进行担保的,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整,该损失系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可预见的&39;损失,双方对损失金额充分认可,不存在过分低于实际损失的情形。如因乙方的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高于5万元的,乙方应当按照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赔偿。

五、合同的解除:

1、双方均同意解除本合同的,可以书面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权随时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3、在乙方决定不再担任名义股东时,乙方须至少提前90日给予甲方书面通知,并按照甲方要求办理转股或者退股事宜。

4、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以股东名义行使表决权或参加本协议第三条第4项规定的具有决策意义的公司商事活动,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将公司股权转让、出质、或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公司名义对内或者对外进行担保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因纠纷产生起诉过程中的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律师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七、其他

1、甲、乙双方的文书送达地址为双方确认过的在签订、履行、解除本协议过程中及诉讼、仲裁过程中各类相关文件、通知书、函、委托书、补充协议等一切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在邮寄凭证显示一方收到文书时视为送达成功。

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须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文书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视为送达成功。

3、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时间:

个人的股权代持协议篇2

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下称甲方)

名义出资人(代持人):榆林公司(以下称乙方)

甲方拟与乙方及其他第三方等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拟预先核准的名称,以下称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也是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乙方除按照其自行认缴的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外,还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义出资人,乙方仅是根据甲方的决定,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出资人及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公司的出资情况

甲方在公司出资的金额为:元;

出资的方式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甲方出资占公司股份%。

二、乙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在公司章程中认缴的出资比例为%,其中%系代甲方持有股份

三、代持权利义务的分配

1、甲方和乙方应共同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披露本合同约定的股权代持关系,由公司向甲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甲方记录于股东名册;

2、公司设立过程中及设立后,甲方亲自履行与公司股东身份(公司设立前是出资人)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3、委托事项:甲方仅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代为履行本应由甲方作为实际股东而亲自履行的:向公司出资、委托验资、办理公司设立工商登记事宜,以及,当遇有紧急情况,或者甲方怠于履行,或者甲方接到公司通知、或者接到乙方通知后迟延履行股东责任、承担股东义务或者享有股东权利时,乙方为避免甲方利益受损而代理甲方履行相应的股东责任、承担股东义务或者享有股东权利,但是,甲方处理委托事项时,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处理规则进行处理。

四、委托事项的处理规则

1、如遇有紧急情况,乙方应本着善良管理人的责任,从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处理该项事务,但事后应及时向甲方告知;

2、紧急情况是指无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授权,且有关事务不立即处理将会给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失;

3、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亲自进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任何第三人;

4、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者甲方另外授权处理事务,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责任,乙方如下行为如造成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及时的赔偿

(1)乙方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五、告知义务

甲方因本合同约定的股权代持关系,而不能亲自获悉公司的有关信息时,经甲方向乙方请求,可享有以下被告知权利:

1、甲方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通过乙方了解公司的一切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希望了解的关于公司的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展开尽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告知甲方;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有权获知的公司信息,乙方应及时主动地收集整理,并向甲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汇报;

3、乙方作为一名善良管理人,所应尽到的,对其它与甲方股份行使权利及公司运作有关的信息的及时告知义务。

六、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负担

乙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七、风险承担

由乙方根据本合同和甲方另行授权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份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八、投资收益

1、甲方对公司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因从本合同中所获得的名义股东身份,而享有这些投资收益;

2、甲方对公司所有的投资收益,由甲方以自己的名义领取,领取遇阻时,经甲方请求,可由乙方代为领取;

3、乙方承诺将获得的投资收益,于代领后三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划转的,应按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九、协助处分甲方股份的义务

在甲方拟将自己的股份及与该股份相关的一切权益进行法律上的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时,乙方均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授权,并以自己的名义,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和提供全面、及时的协助;

十、行为限制

1、乙方不得利用股东(名义)身份、董事身份,谋取个人利益和(或)损害甲方、公司、公

2、乙方任何未经甲方授权或所进行的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行为,如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他利益相关人所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均应全面、及时地赔偿。

十一、代持股份报酬

1、乙方因代持股份所应获得的报酬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除以上约定的报酬之外,乙方不得因代持甲方股份、代为办理授权委托事项而要求任何其他的报酬;

十二、代持股份合同的解除

1、在乙方仍为名义股东的情况下,经公司书面同意后,甲方或者乙方均可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股权登记过户手续,如本合同对报酬有约定的,甲方仍应支付乙方代持期间的报酬,并承担办理股权过户登记的全部费用;

2、如遇甲方出现丧失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乙方应当作为善良管理人继续履行本代持合同,并按照甲方书面遗嘱或其他书面指令继续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如未有书面遗嘱或其他甲方书面指令,乙方应当就甲方该情形出现后,继续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180日后,将代持股份按照法定继承人的份额,归还甲方法定继承人。

3、如遇乙方出现法人资格终止,或者乙方被追索债务导致乙方代持的股权受限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将收回代持股份。

十三、保密责任

1、未经一方同意,另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事项向除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以外的利害关系人明示;

2、乙方应对本合同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或获知的甲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

十四、争议解决

因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同意提交本合同履行地,即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解决。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个人的股权代持协议篇3

甲方(委托人):

住所:

乙方(受托人):

住所: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代甲方持有A有限公司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A有限公司目前基本情况

A有限公司系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元,住所地为_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对A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_______元、占A有限公司_______股权。

上述出资及持股比例以乙方名义记载于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等相关文件中,但实际所有人为甲方。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对A有限公司出资款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到甲方的出资款后,应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对A有限公司的出资义务,并向甲方出具收条。

2、自A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根据其对A公司的出资及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提交公司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甲方有疑问,乙方有作出合理解释的义务。

4、每次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之前的五日,乙方应向甲方报告会议内容。提请表决时,乙方应按照甲方指示行使表决权。

5、A有限公司分配给乙方的红利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应在收到红利后十日内将全部红利交付给甲方。

四、股权转让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代甲方持有的A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任何人。

2、甲方可以随时要求乙方将其代持的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指示后30日内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

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规定的,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六、争议管辖

因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七、成立与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A有限公司留存一份。

各方签章(字):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个人的股权代持协议篇4

甲方(实际股东):

乙方(名义股东):

鉴于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成立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册资金人民币___万元,主要经营___。

乙方系目标公司原有股东,甲方投资于目标公司,拥有目标公司___%股权,并委托乙方持有该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因投资/受让/赠与/继承/财产分割获得目标公司___%股权,因甲方原因/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目标公司股东会要求,甲方与目标公司股东达成一致,甲方将股权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享有目标股权对应的财产权利,包括分红权和增值权。

第二条乙方为目标公司原有股东,拥有目标公司____%股权。乙方同意代为甲方持有目标股权。

第三条对于目标股权,甲方为实际股东,享有除表决权之外的全部股东权利,负有股东义务,承担投资风险。

第四条甲方自愿将目标股权对应的表决权让与乙方享有,但甲方有权列席股东会。

第五条对于目标股权,乙方为名义股东,应配合甲方完成签署文件、提供资料及提供账户代为转账等事项,乙方不享有目标股权的财产权利,亦无相应出资义务和其他股东义务,不承担目标股权的投资风险。

第六条甲方同意,目标公司增资的,甲方不享有优先增资权。

第七条因代持目标股权或目标股权办理变更登记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代持股权及其收益进行转让、赠与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权利限制。

第九条甲方对目标股权进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设置担保、转为显名股东、委托他人代持等),不违反目标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或相关协议约定的,乙方应当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乙方不再是目标公司股东的,应当配合甲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的&39;,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目标公司所在地____市____区签订,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____讼。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的股权代持协议篇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出资占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股份作为出资,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期限

1、本协议委托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年。

2、委托期限到期前日,甲乙双方须就是否继续委托进行磋商,如需继续委托的,应另行签订协议。

3、委托期限到期后,乙方应将代持的全部股权及相关权益返还给甲方或转移给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并无条件配合办理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变更等。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出资的义务,并承担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承诺将其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15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按应付金额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5、乙方承诺基于本协议的存在,乙方对受甲方委托持有的上述公司股权及收益不享有任何财产权,如遭遇乙方意外死亡、离婚财产分割等情形时,不得作为遗产或者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项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个人的股权代持协议篇6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第一条:并购方式及资料

1.1本次并购采用股权转让的形式,股权转让具体为:

1.1.1由甲方股东C将其合法持有的甲方3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所有;

1.1.1由甲方股东D将其合法持有的甲方21%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所有。

1.2下文所称“相关股权转让方”均指C和D。

1.3甲方保证,于本协议签订之时相关股权转让方就上述交易之股权与乙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1.4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将合法拥有甲方51%的股权,甲方保证,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并履行后,甲方及相关股权转让方对该部分股权及相应的权益已经转让给乙方,甲方及相关股权转让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对该部分股权及相应权益主张权利。

1.5并购后甲方的股权结构变为:

1.5.1乙方合法持有甲方股权比例为:51%;

1.5.1合法持有甲方股权比例为:49%。

第二条财务基准日及甲方资产评估报告

2.1本次并购的财务基准日为____年____月____日,涉及的甲方资产以____会计事务所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记载为准。

2.2前述财务基准日夜是划分乙方和相关股权转让方对甲方富有鼓动义务以及其他法律职责的界限,基准日前的股东义务和法律职责仍由相关股权转让方承担,基准日后的股东义务和法律职责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3.1股权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财务基准日甲方51%股权所对应的甲方净资产价值。

3.2股权转让价格以货币资金(人民币)分三期支付给相关股权转让方;

3.2.1于本协议第一条第1.2款规定的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后7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的20%;

3.2.2于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后15日内再支付股权转让款的70%;

3.2.3剩余的10%股权转让款于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两年期满后付清。

第四条甲方企业性质的变更及手续办理

4.1鉴于乙方是外资企业,且本次并购完成后,乙方将合法持有甲方51%的股权,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方企业性质将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4.2为此,甲方负责办理中外合资企业报批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第五条收购步骤及安排

5.1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带给与本次收购相关的法律文件和权利证书,并同时带给本协议第2条规定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甲方资产评估报告。

5.2在乙方收到本协议第2条规定的甲方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乙方律师做出尽职调查报告后15日内签订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其中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应与本协议第1条和第3条规定相一致)。

5.3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甲方以及相关股权转让方和乙方应准备好办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以及工商登记所需要的`全部法律文件和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需要的全部法律文件。

5.4甲方负责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30内办理完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手续以及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和企业性质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及职责

6.1甲方保证其带给的文件和权利证书是真实的、合法有效的。

6.2甲方保证其带给的财务数据和债权债务的状况是真实的、完整的,没有任何遗漏。

6.3甲方保证其资产上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以及法律强制措施,不存在与第三方的纠纷,也不存在被追缴。如出现前述状况,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

6.4甲方保证监督相关股权转让方全面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同时负责完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手续以及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和企业性质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第七条乙方的承诺及职责

7.1乙方保证按约支付股权转让款。

7.2乙方保证配合甲方,带给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备案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手续所需乙方带给的必要文件。

第八条税费安排

8.1本次并购涉及的有关税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由甲方、乙方和相关股权转让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违约职责及救济

9.1本协议任何一方以及相关股权转让方违反本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之规定,该行为均属于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立即纠正违约行为。

9.2违约方就应赔偿守约方之全部经济损失。

9.3相关股权转让方因违反股权转让协议向乙方承担违约职责时,甲方应负连带职责。乙方未按股权转让协议规定支付股权转让款时,按逾期金额每日0.2‰向相关股权转让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9.4因发生上述违约行为,致使相关股权转让方与乙方的股权转让协议被解除或在规定的时间及双方商定的宽限期内未能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协议双方又不能透过协商解决时,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及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

第十条协议变更、解除

10.1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能够变更和解除本协议。

10.2由于政府行为造成本次并购不能完成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协议。对解除协议以前发生的费用由各自承担自我的支出部分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由于战争、地震、台风、火灾、水灾等(以下统称为“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全部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以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15日内,带给不可抗力事件状况基本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全部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等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政府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

11.2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履行影响程度,由各方协商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职责,或延期履行协议。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2.1本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有关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属于双方的商业秘密,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披露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有关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

12.2但是,双方在各自处理公司内部程序及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要求的手续时,能够对本协议资料作必要披露。

12.3双方能够向各自聘请的中介机构披露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有关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的资料、文件和信息,但应要求中介机构同样承担保密义务。

12.4本协议一方为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从对方获得的资料、文件和信息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披露,除为本协议签订、履行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如果本协议解除,则取得资料、文件和信息一方应根据对方的要求予以退还或销毁,但在争议解决程序中需要使用的除外。

第十三条通知与送达

13.1任何根据本协议发出的通知应以面呈、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至本协议首部载明之地址或传真号码,任何更改上述地址或传真号码务必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13.2任何面呈的通知在递交时视为送达;任何以邮资预付的邮寄方式发出的通知在投邮后10日内视为送达;任何以传真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发出时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其他

14.1本协议项下任何条款之无效不导致其他条款之无效,本协议双方就应继续履行有效的条款,并且协商另行签订有效条款替代无效的条款。

14.2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的股权代持协议篇7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人民币 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 ,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1.2目标公司系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元,住所地为_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及所有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或红利、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全部或部分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3.4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或乙方有使甲方权益受损之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乙方将相应的代持股份转给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其他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 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10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任何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对股份进行转让、质押、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 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上浮400%之违约金。

4.4 在甲方拟向目标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4.5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提交目标公司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甲方有疑问,乙方有作出合理解释的义务。

第五条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六条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______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责任免除

8.1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8.2甲方行使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股东权利时,乙方如拒绝履行其配合和协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拒绝向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拒绝与甲方签署新委托持股协议等),乙方应就每次违约按照代持股份公允价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同时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8.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国家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协议一方或双方确实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发生不可抗力或受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影响的一方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相应地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事项

9.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9.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摁手印) 乙方:(签字摁手印)

签订时间:20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20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个人的股权代持协议篇8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股份的回购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有权要求乙方或乙方出资人回购甲方所持有的乙方全部股份,乙方及其原投资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

1、不论任何主观或客观原因,乙方不能在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实现甲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与乙方签订的出资协议中规定,甲方应得利益的,该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经营业绩不能达到预期目标,或由于参与乙方经营管理的原投资人存在重大过错,经营失误等原因造成甲方无法实现预期利益的;

2、当乙方累计新增亏损达到甲方投资乙方时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基准日乙方当期净资产的______%时;

3、乙方出资人或乙方有实质性违反本协议和违反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乙双方签订的出资协议的。

投资额回购价格应按以下两者较高者确定:

1.甲方的全部出资额及自实际缴纳出资之日起至乙方出资人或者乙方实际支付回购价款之日按年利率______%计算的利息;

2.回购时乙方的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甲方拥有乙方的净资产。

3.股份回购均应以现金形式进行,全部股份回购款应在甲方书面回购要求之日起______个月内全额支付给投资方

4.如果乙方对甲方的股份回购行为受到法律的限制,乙方原出资人应作为收购方,收购甲方所持有的乙方股份。

二、股权的转让

当出现下列任何重大事项时,甲方有权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乙方股份,乙方出资人具有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回购该股份的义务。但是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的购买该股份的条件优于股份回购价格的,则投资方有权决定将该等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1、乙方出资人和乙方出现重大诚信问题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出现甲方不知情的大额帐外现金销售收入等情形的;

2、乙方的有效资产因行使抵押权被拍卖等原因导致所有权不再由乙方持有或者存在此种潜在风险,并且在合理时间内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由此给乙方造成重大影响的;

3、原出资人所持有的乙方之股份因行使质押权等原因,所有权发生实质性转移或者存在此种潜在风险的;

4、乙方的生产经营、业务范围发生实质性调整,并且不能得到甲方的同意的;

5、其它根据一般常识性的、合理的以及理性的判断,因甲方受到不平等、不公正对待等原因,继续持有乙方股份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无法实现投资预期的情况。

三、违约及其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若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均构成违约。

1、由于甲方或者乙方有违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乙双方的投资协议或者本协议的,构成违约,应当支付对方违约金。

2、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个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四、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当经双方另行协商,并就修改、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解除:

1、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守约方向其发出要求更正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内不予更正的,或发生累计两次或以上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4、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当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通知在达对方方时生效。

5、本协议解除后,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甲、乙双方可以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附则

进行本协议第一条的审计机构由甲方负责聘请,并由______方付费。

原乙方出资人在此共同连带保证。如果甲方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或乙方出资人回购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或者根据本协议要求转让其所持有的乙方全部或者部分股份,原出资人应促使乙方同意该股份的回购或转让,在相应的表决会上投票同意,并签署一切必需签署的法律文件。

在甲方出资款被全部回购前,甲方仍然保有对乙方的一切权利。乙方应积极地履行回购义务。

1、因乙方或者乙方的出资人不能积极履行回购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出资人承担连带责任。

2、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3、本协议签字、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的股权代持协议篇9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拥有的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在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者,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3、作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在股东会的表决意见应按照甲方的意见进行表决,不得自行发表意见。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交付给甲方。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的股权代持协议篇10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代持股基本情况

1.1 甲方在X公司有限公司中占20万股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100万元,该股份由乙方代为持股。

1.2 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于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X公司有限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 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享受公司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2.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持股比例享有。

2.3如X公司有限公司发生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情形的,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在代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3.2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 ,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3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30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3.4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3.5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四条 特殊约定

4.1X公司有限公司拟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年内挂牌创业板或在国内主板上市。如果X公司有限公司未能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年内挂牌或甲方获悉公司正在或将要处于经营不善或资不抵债等境地,甲方有权将股权转让给乙方。只要甲方行使转让股权的权利,则乙方必须无条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00万元,支付时间由甲方确定。

第五条 代持股份的费用

5.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代持股份的转让

6.1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6.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1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6.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保密

7.1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对本协议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9.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9.2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0.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后生效。

10.2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付款

11.1甲方需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价款汇至乙方下列账户:

账号:

开户行

户名:

11.2本协议项下股权所获任何价款,投资收益等均需转账至甲方下列账户:

账号:

开户行

户名:

个人的股权代持协议篇11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代持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丙方 的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是 (以下简称“公司”或“丙方”)的实际出资和股权持有人,甲方拥有公司现股本总额的 %的股权,对应的应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现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以乙方的名义代甲方持有甲方在公司的股权。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表甲方持有公司股权,及按本协议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乙方代持甲方股权后,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为乙方总计持有公司股权的 %,其中 %为代表甲方持有甲方的股权。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乙方本人的名义代表甲方出资,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和办理工商登记、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股权的对外转让、通过公司增资、减资、转让股权,或在股权上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等可能造成股权变动的股东会决议,以及取得公司分配的利润和其它收益不属于乙方代理权范围内的事项,应由甲方亲自行使,或由乙方就具体事务另行取得甲方授权后代为行使。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作为股权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且不限于股东权益的任何转让、质押)。

(二)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要求乙方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应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和办理相关手续的,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并配合办理。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因代持股产生的相关交通费、劳务费等合理费用及就代持部分应缴税收)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作为委托人,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按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经营的一切投资风险。甲方应直接向公司出资,公司应根据甲方的请求向甲方颁发股东出资证明。

(四)甲方作为“代表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通过乙方的代理享有股东权利,也应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承担股东义务。

(五)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行为进行监督,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解除对乙方的委托,或重新委托第三人,甲方解除委托和重新委托的,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就代持股部分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私利。

(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代表持有的股权及其股东权益转委托给第三方。

(三)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就行使代持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四)乙方承诺,代表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及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由甲方享有和收取,如乙方代为办理的,应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15日内,将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将因代持获得的收益交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赔偿。

五、保密条款

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情况予以保密,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一方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昆明仲裁委员会按该会规则仲裁解决。

七、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原件一式三份,协议三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

合同签订地: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个人的股权代持协议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1.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_____%的股权。

2.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为持有__________公司____%的股权,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3.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权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对该等股权的处臵权和收益权,其他股东权利则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1.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权代理后,有权根据《公司法》、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除股权处臵权和收益权外的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等。

2.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书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报其行使股东权利的有关情况。

第三条委托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甲方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或第三人时终止。

第四条特别约定

1.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关股东权利,但须保障该股权保值增值;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使该等股权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处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划转、质押、委托行使股权等)本协议项下的甲方股权;

3.在特别情况或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代为收受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但应在获得该等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乙方应统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东权利,不得将该等股权分割为若干部分委派一个以上的代理人分别行使。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1.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权期间,乙方的报酬为:__________。

(1)不收取任何报酬;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

第六条承诺与声明

1.甲方声明,其合法拥有的____________公司股权,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该等股权未委托他人行使,亦无任何质押、冻结等限制股权行使的情形。

2.乙方承诺,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维护该等股权权益,对其权益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七条保密条款

1.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

(2)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托管期限届满时;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2.若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该等股权权益,且拒不纠正时,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面、足额地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进行期间,除涉讼的争议事项或义务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_______公司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个人的股权代持协议篇13

本股权代持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签署:

(1)代持人名称: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代持人”);和

(2)委托人姓名:举例,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

在本协议中,代持人与委托人合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

鉴于,

(A)代持人以自己的名义取得并持有一家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的有限(责任)公司[即____________________](“目标企业”),作为该目标企业元人民币之注册资本及相应股权即股权的工商登记股东,名义上持有目标企业上述股东权益;

(B)其中,代持人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取得和/或持有目标企业的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及相应股权即股权,系根据委托人的指示,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的股权(详见下文第1条规定);

(C)委托人愿意委托代持人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上述的股权,代持人愿意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该等股权;

(D)双方希望通过本协议,明确代持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代持关系解除相关的问题。

因此,

双方就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目标企业股权的代持关系,及明确双方与此相关的法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在转让条件成就之时转让代持股权的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1.代持关系

1.1双方特此确认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目标企业%的股权即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下简称“代持股权”,如果因任何原因代持股权增加、因引入新的投资人而同比例稀释或者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代持人处置部分代持股权,则除非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代持股权的比例应相应增加或者减少,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适用性)。委托人系全部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并应享有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及所有的权益和风险。代持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的利益代为持有和管理代持股权。

1.2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代持股权不收取任何报酬。

2.股权代持

2.1代持人应当善意地为委托人的利益持有代持股权并行使作为代持股权股东的权利。

2.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代持人应根据委托人指示的要求,及时对代持股权进行适当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以委托人确定的价格将全部或者部分代持股权依法转让给第三方或者以代持股权设定质押);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或根据委托人书面指示,代持人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或者设置质押或任何权利负担)代持股权,但非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2.3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与代持股权有关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以各种形式派发的股息、红利及与因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其他利益,如股权转让对价、目标企业清算时因持有代持股权而分得之清算财产)均应归于委托人。对于上述利益中的货币部分,代持人应当在收到该等款项后十(10)个银行工作日内将依据本协议进行扣除后的余额(如有)划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或者以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其他方式支付给委托人。上述利益中如涉及目标企业的股权(如公积金转增股本),新获股权应自动增加至代持股权,其他形式的利益代持人应根据委托人的书面要求处置。

2.4委托人特此授权代持人就代持股权行使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力(如有)。

2.5委托人特此授权代持人就代持股权行使股东投票权(决议权)以及目标企业股东依法享有的股东知情权利。

2.6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如果代持人发生任何可以被合理认为影响代持人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的事件时,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并描述相关情形。

2.7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与代持股权有关或因之而引起的取得价格(如需要缴付的认缴注册资本或需支付的转股价款)、任何税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由委托人承担,代持人有权从代持股权有关收益中相应扣除。

3.代持关系解除

3.1委托人不再拥有代持股权时,代持关系自动解除。

3.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代持人承诺,代持人将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将代持股权变更至委托人或者其指定的第三人名下。

3.3因将代持股权全部或部分变更至委托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及其他必要开支将由代持人承担。

4.赔偿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股权处置、通知、授权委托及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等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纠正其违约行为,未及时有效补救的,应赔偿另一方因该等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5.其他

5.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并将持续有效直至根据本协议的规定终止。

5.2本协议为双方就本协议主题事宜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将全面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协议主题事宜达成的任何书面或者口头的谅解、共识、协议或其他文件。无论本协议的其他任何规定,本协议的法律效力从属于目标企业的股(期)权激励计划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其他股(期)权激励文件,若有任何冲突或者不一致之处(包含但不限于代持股权的权利行使、处置以及争议解决的约定),以上述股(期)权激励计划及文件为准。

5.3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进行解释。

5.4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提交目标企业住所地法院予以最终解决。

5.5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应对本协议的存在及其任何条款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一方向其各自负有保密义务的专业顾问进行的披露除外。

5.6本协议将在代持人不再持有任何代持股权(代持人违反本协议未经授权处分代持股权除外)之时终止;本协议的终止不应影响本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义务的履行及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应承担的责任的承担。

5.7通知。除非有书面通知改变下列地址,有关本协议的通知应通过专人送递、快递或传真送至下列地址。如通过快递,快递回执上的日期应视为送达日期;如通过专人送递,专人送递当日应视为送达日期;如通过传真,则在传真的传送确认单上显示的日期应视为送达,但在传真后应立即通过专人送递或快递将原件送至下列地址:

委托人:

地址:

收件人:

传真:

电话:

电邮:

代持人:

地址:

收件人:

传真:

电话:

电邮:

日期:

个人的股权代持协议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公司人民币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注册资本(__册资本金为__万元)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__,在__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股东身份参与__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个人的股权代持协议篇1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1.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_____%的股权。

2.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为持有__________公司____%的股权,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3.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权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对该等股权的处臵权和收益权,其他股东权利则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1.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权代理后,有权根据《公司法》、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除股权处臵权和

收益权外的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等。

2.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书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报其行使股东权利的有关情况。

第三条:委托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甲方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或第三人时终止。

第四条:特别约定

1.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关股东权利,但须保障该股权保值增值;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使该等股权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处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划转、质押、委托行使股权等)本协议项下的甲方股权;

3.在特别情况或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代为收受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但应在获得该等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乙方应统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东权利,不得将该等股权分割为若干部分委派一个以上的代理人分别行使。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1.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权期间,乙方的报酬为:

___________。

(1)不收取任何报酬;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

第六条:承诺与声明

1.甲方声明,其合法拥有的____________公司股权,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该等股权未委托他人行使,亦无任何质押、冻结等限制股权行使的情形。

2.乙方承诺,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维护该等股权权益,对其权益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七条:保密条款

1.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

(2)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托管期限届满时;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2.若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该等股权权益,且拒不纠正时,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面、足额地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进行期间,除涉讼的争议事项或义务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_______公司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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