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相关的实践活动心得
法治相关的实践活动心得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法治相关的实践活动心得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法治相关的实践活动心得(通用9篇)】,供你选择借鉴。
法治相关的实践活动心得篇1
作为一名大学生村干部,直接面对基层群众的工作者,我们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提升为人民服务本领。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要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思想理念。首先,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其次,学法、守法是自身建设的需求,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同时,基层工作队伍积极地学法用法对村民守法的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依法办事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对巩固执政基础、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进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要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教育。学法是用法的前提,我们部分基层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稍显淡薄,还存在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要加大学法培训力度,健全考核机制,提高村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学法的实际效果。同时将学法带入工作,充实内容,培养基层干部用法的能力。
三、要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服务为民的能力。现今,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迅速,农村村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如果我们不严格依法办事,就有可能引发矛盾,给接下来的工作增加阻力,从而阻碍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我们要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原则行使村民赋予的权力。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处理群众纠纷。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坚持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对于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具有重要的影响和表率作用。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有效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必将带动村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民普法不断深入,弘扬法治精神,在全村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
俗话说:“书读万卷,遇事不乱”,读书不仅可以净化人的心灵,陶冶情操,更可以在实际生活中对我们进行疏导,为我们排忧解难。让自己不断地从书本中汲取更多的营养,虽然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有所区别,但其中做人、做事的道理却是相通的。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适用和指导公务员的行为,也可以适用和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为。法律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工作都是息息相关的,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并加以熟练地运用对于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是必不可少的。作为一名事业单位机关的工作人员,我有义务去加强自己的法律修养,提高自己的法律觉悟,下面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的体会:
一、提升学法用法的思想认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上到位,才有行动上的自觉。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和贯彻运用法律知识,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由于平时不善于积累,导致我们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相对匮乏,致使我们在遇到一些法律问题时难于应用法律的手段去处理,直接影响了工作成效。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充分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工作对象。
二、学用结合,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学法的最终目的在于自觉遵守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作为一名机关工作人员,我的工作必不可少的会用到法律相关的知识。而且还要懂得在遇到问题时如何运用好这些法律法规,切实地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能善于把书本上学到的法律知识灵活变通地应用到实践中去。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有效地推进事业的健康发展;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稳定中、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法治理念的思想和管理水平;只有不断地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妥善的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才能真正维护合法权益。
“汇百溪方能成大海”,我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非常渺小、非常有限的,要想更好地维护我们的自身合法权益,还需大家共同学习、共同努力。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式进行。一是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二是坚持培训制度。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聘请一些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专家进行培训。也可以以谈话的形式,让广大职工与聘请人员进行面对面的谈话,解除大家的迷惑之处。三是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因此最关键的还是我们每一个人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自己工作实际,确定自己需要学习的内容,加强自身的法律涵养。如果愿意的话,还可以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撰写一些自己在学法用法方面的调研文章或心得体会。四是坚持理论联系实践。读死书不如不读书,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道理,我们学习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加以运用。在日常工作中,将自己的行为纳入到法律的轨道当中,运用法律的手段管理本所、本处室的各项事务,努力提高自己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
通过学法,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行的,但是法律又不是万能的。我国是法制社会,做任何事情都应该以法律为基础,以道德为基准线。法律只能对我们的外部及最基本的行为进行规范。在某些思想问题上,法律也是束手无策,甚至显得那么苍白。这就需要我们在不断提高自己法律修养的同时,更要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做到法主德辅,古人常说:“百行以德为首”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法治相关的实践活动心得篇2
蓝天,它的内涵是七色彩虹,洁白云朵,但总少不了密布的乌云;太阳,它的蕴意是莹莹光无尽,绚烂璀璨,却总抹不去太阳黑子……社会,它的含义是技术先进,经济发达,而洁白中却存在污点——违法犯罪。
一失足成千古恨
在学校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座谈会上,有一名身着囚犯服装的青年,他才19岁,正值花季年华,正洋溢青春魅力的他却要在高墙里、铁窗前度过19岁。家人心痛,亲友在心痛,同学也在心痛……
他忏悔地说道:“着实艰苦,失去自由,失去亲情,痛不欲生。”是的,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曾经,如果他不沾染社会风气,不讲“江湖义气”与“哥儿们”义气的话,也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场;当初,在网吧上网的时候,记得些父母的泪,也不至于蹲监狱;那时,如果不涂一时之快,不带同伙去“揍”那网友,静下心来好好想一想,也不至于使得父母伤心欲绝。让我们反省自己,沉思他的历史,是否要让那段过去重演……
忠言逆耳利于行
紧接着又是一位犯人在讲述自己的曾经:在校学习时,因不听父母的良言,认为自己的羽毛已经丰满,可以物通无阻地飞翔于蓝天了。因此时常旷课,逃学,结交了些不三不四的社会青年。所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他经常与“狐朋狗友”进行“拦路抢劫”,抢到的钱平分,时之“其乐融融”,却不知自己已经逼向悬崖。当母亲哭着乞求他的时候,他却不“悬崖勒马“,直到”东窗事发”才知后悔。可惜,一切已经太晚了。19岁的他自毁了元量的前程和似锦的青春。他的过去告诉我们“忠言逆耳利于行,”享乐是一瞬间的,而痛苦的记忆却是永远的……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当张浩真正理解这句话的时候,他已经失去了自由。他的面孔那般老实,没想到他却是一个犯人。他的从前又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历史。他原本成绩还算较好,可却善恶不分,认识了一帮“二流子”,整天混在其中,慢慢地行为由善到恶,从小错到大错。之后,学与不学就不是他谈论的了,他讲的是义气。敲诈、打架频频发生,终于狼锒铛入狱,狱中还顽固不化,可痛苦使他途迷知返。“回首过去,我体会到了犯罪的危害与可怕……”
三个犯人的教训,我们应该谨记,张警官的“苦口婆心”,我们应该熟虑。
学法、懂法、守法,是反纪的“五指山”,常言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们青少年必须自尊、自重、自强、自爱,必须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法治相关的实践活动心得篇3
谈到法律,它总会给人以威严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宗教、纪律一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了保障。
法律、法规在我们身边处处可见,例如:上学、放学时我们经过十字路口,有的人不遵守交通法规,闯了红灯,就很有可能导致一场车祸,而断送了鲜活的生命。下面我就给大家说一段真实的故事。
《今日说法》报道了这样一件事。一位15岁的中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唯一的缺点就是他从小学就迷上了网络游戏,母亲为了看管儿子,放弃了家中的农活,在城里租房子,陪读。可他不理解母亲对他的良苦用心。暑假中,母亲又在网吧中找到了整整两天没有回家的儿子。气愤之际,母亲抡起木棍狠狠地打了他。回到家中,两人再次发生争吵,他趁母亲不备,顺手拿起电源线从背后缠住了母亲的脖子,致其昏迷。于是,他拿走了家里的20__多元钱,又一次进入网吧。第二天中午回到家时,他才发现母亲已经死亡。因为害怕,他又将母亲的尸体从三楼的窗户上扔了下去。
我还看到过这样一篇报道,在上海,14至16岁的少年犯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1%。犯罪,无疑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而法律永远维护正义。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要遵纪守法,而遵纪是基础。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酿成大祸,难道要等到接受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吗?我们一定要从小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从今天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治相关的实践活动心得篇4
全国普法教育,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历史条件下开展的新一轮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在过去20年里,全民普法教育在推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正在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法治保障作用。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普法教育与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还较明显。如何搞好第五个五年普法教育,我们认为:应当把工作重心放在突破重点、难点和盲点等薄弱环节上,通过攻克薄弱环节来提升“六五”普法教育的质量。
我国的普法教育通过2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普法教育渗透到全社会的各个领域。但是,全民普法教育期间正是我国改革开放时期。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经济转型、企业转制、各种利益关系重新调整,人流、物流、信息流成为各种利益调整的主要特征,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开展的普法教育就很难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形势,因而在实施普法教育中就出现了对一些重点对象抓而不紧、对工作难点缺少办法和对盲点部位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环节。一是领导干部学法抓而不紧。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三是流动人员法制教育难落实。四是中小私营企业法制教育存在盲点。五是农村法制教育工作还不到位。六是对行政区划调整中的法制教育滞后。
用法制提升普法教育质量,普法教育质量不高有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有相关部门责任不明的问题,也有主管部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等等,但是从根本上说还是缺乏应有的法制保障。因此,在推进“六五”普法中,我们应当下大力气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保障制度,以提升普法教育质量。在建立法律保障制度中,我们认为,应构建以下四个保障机制:
一要构建普法教育组织保障机制;
二要构建普法教育责任机制;
三要构建普法教育资源整合机制;
四要构建有效的普法教育考评机制。
法治相关的实践活动心得篇5
前几日,学校组织了一次法制教育活动,我受益匪浅。
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
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品有什么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写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坚强的人。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说不定,在无意中,毒品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高中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治相关的实践活动心得篇7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与法制建设目标。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理论日益走向成熟,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实践迈入更高阶段。
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略与法律文化,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国家,是以市场经济的相当发展为经济基础,以民主政治的相当完善为政治基础,以发达的权利义务观为核心的精神文明为思想文化基础的。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在资本主义社会才开始实行,但是,正如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一样,资本主义也不可能有彻底的法治。社会主义国家不仅应当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民主国家,而且也应当成为真正实行依法治国的法治国家。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必然是而且应当是人类历全新的,历史类型的依法治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然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
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
(一)有法可依,这是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有法可依不仅要求立各种各样的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会的需要和时代的精神的法。如果所立的法非常糟糕或者漏洞很多,不仅会给坏人提供为非作歹的机会,还会使好人无从依法行事。
(二)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有法必依要求:
(1)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执政党作为国家的领导核心,能否做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能否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能否实现的关键。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要求执政党不去随意干预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更不能代替国家政权包办一切,而是要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与广大人民群众一起严肃认真的监督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严格执法守法,保证其充分,正确,合理地行使职权。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加强对法律和法学知识的学习,努力增强法治意识,掌握和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为坚持依法治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2)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是代表国家制定,执行和实施法律的专门机关和人员。它们严格依法办事,是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都要严格依法办事,这样才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又为人民群众树立守法的榜样。
(3)广大社会成员要依法办事。广大社会成员不但要自觉以法律为行动指南,还要善于运用法律来争取和捍卫自己的权力和自由,勇于同一切破坏法律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威严。这是依法治国广泛而深厚的社会基础,是依法治国真正实现的重要标志。
(三)执法必严,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在执法。执法必严一是讲执法要严肃,即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忠实于法律的精神严肃认真地,一丝不苟地执行法律。二是讲执法要严格,即正确,合法,合理,公正,及时。
(四)违法必究,就是要严格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是法律威严的重要体现。违法不究,不但会使受到侵犯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和救济,使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得不到恢复,而且还会损害法律的威严,使法律失。
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过程。这也是一个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
作为基层司法人员,我们要切实做到从自身做起,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在司法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治相关的实践活动心得篇8
上星期,我们学校举行了法制教育讲座,让我们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次讲座,就像一股清泉,洗涤了我们的心灵,净化了我们的思想。
《未成年人保护法》共七十二条,它于6月1日制成,为我们未成年人明确了各项保护法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让我们明确了如何预防和纠正我们的不良行为,如何预防犯罪。
青少年的成长,离不开家 学校和社会的影响。社会这个大家庭,形形色色的东西鱼龙混杂,有的对我们身心大有益处,有的则对我们有害,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有是非观念,必须让我们有所判断和选择。《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为我们作出了指引,特别是在预防我们人生错误上作出了明示。我曾读过一首诗"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其实人的一生中有许多个十字路口,许多个选择,有时只是因为年少的无知,年少的冲动走上一条不归路,有时也只是因一念之差,铸成大错,往往醒悟后,又追悔莫及。这都是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的。我们生存在这个社会,言行就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鲁迅先生曾说过:"中国欲存争于天下,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所以我们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 懂法 会用法,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从现在开始学好法律,我们要以实际的行动证明,青少年不是枯萎的残花,而是灿烂的鲜花!
我们要以法律为准绳,以法律为武器,以法律为保障,作一个知法懂法的少年!
法治相关的实践活动心得篇9
蓝天,它的内涵是七色彩虹,洁白云朵,但总少不了密布的乌云;太阳,它的蕴意是莹莹光无尽,绚烂璀璨,却总抹不去太阳黑子……社会,它的含义是技术先进,经济发达,而洁白中却存在污点——违法犯罪。
一失足成千古恨
在学校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座谈会上,有一名身着囚犯服装的青年,他才19岁,正值花季年华,正洋溢青春魅力的他却要在高墙里、铁窗前度过19岁。家人心痛,亲友在心痛,同学也在心痛……
他忏悔地说道:“_着实艰苦,失去自由,失去亲情,痛不欲生。”是的,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曾经,如果他不沾染社会风气,不讲“江湖义气”与“哥儿们”义气的话,也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场;当初,在网吧上网的时候,记得些父母的泪,也不至于蹲监狱;那时,如果不涂一时之快,不带同伙去“揍”那网友,静下心来好好想一想,也不至于使得父母伤心欲绝。让我们反省自己,沉思他的历史,是否要让那段过去重演……
忠言逆耳利于行
紧接着又是一位犯人在讲述自己的曾经:在校学习时,因不听父母的良言,认为自己的羽毛已经丰满,可以物通无阻地飞翔于蓝天了。因此时常旷课,逃学,结交了些不三不四的社会青年。所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他经常与“狐朋狗友”进行“拦路抢劫”,抢到的钱平分,时之“其乐融融”,却不知自己已经逼向悬崖。当母亲哭着乞求他的时候,他却不“悬崖勒马“,直到”东窗事发”才知后悔。可惜,一切已经太晚了。19岁的他自毁了元量的前程和似锦的青春。他的过去告诉我们“忠言逆耳利于行,”享乐是一瞬间的,而痛苦的记忆却是永远的……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当张浩真正理解这句话的时候,他已经失去了自由。他的面孔那般老实,没想到他却是一个犯人。他的从前又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历史。他原本成绩还算较好,可却善恶不分,认识了一帮“二流子”,整天混在其中,慢慢地行为由善到恶,从小错到大错。之后,学与不学就不是他谈论的了,他讲的是义气。敲诈、打架频频发生,终于狼锒铛入狱,狱中还顽固不化,可_痛苦使他途迷知返。“回首过去,我体会到了犯罪的危害与可怕……”
三个犯人的教训,我们应该谨记,张警官的“苦口婆心”,我们应该熟虑。
学法、懂法、守法,是反纪的“五指山”,常言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们青少年必须自尊、自重、自强、自爱,必须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法治相关的实践活动心得篇10
我们是最基层普法工作者,应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宣传;我们要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目的和方式等进行必要的审视与思考,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现在就六五普法学习内容,体会如下:
一、学以致用,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在学习过程中,我认识到此次普法活动的开展,是培养和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学习了《教师法》、《食品安全法》《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后,我更加明白,作为一名教师,我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全心全意做好自己分内工作;要不断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政治思想认识,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成;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实践中不断磨练自己的本领,加强和同事间的协调沟通,做到胜不骄、败不馁,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熟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规矩做人,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
二、树立正确的普法观念。
普法工作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伟大事业,其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是不言面喻的,尤其是我们这样长期浸透在封建历史长河中的国家,更是如此。作为教师我们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吃苦耐劳、默默无闻、坚忍不拔的思想,克服一切可能的急功近利和悲观情绪,把功夫下在对广大学生的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上。
三、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
对学生的普法知识我们应从侧重普及法律知识,转到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应从侧重履行法律义务方面教育,转到增强学生积极的法律意识上来;应从侧重法制教育的普及率,转到强化学生自觉自愿参加法治实践活动上来。
四、应定期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
教师是学校宣传法律知识的主要力量,教师学法非常关键,承前启后,影响深远。学校通过组织教师集中学习以及让教师自学的形式完成普法学习,使教师们及时了解国家的立法动态,增强对依法治国的信心,并运用到依法执教的实践中,收到明显成效。
总之,这次普法学习不仅使我学到了法律的相关知识,还让我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因此,只有学好法律,才能更加明确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保证我们享有的权利。